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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讨债未果砍伤欠债者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6日01:35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林毅

  本报讯 讨不到被欠的钱,持刀与欠债者发生冲突,并砍伤人。前日,龙海人蔡某赔偿了伤者10000元后,又因故意伤害罪,被龙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龙海市检察院透露,两年前,田某向朋友蔡某借款20000元,此后一直拖着未还。今年11月10日晚上8时许,蔡某又到田某家里催讨欠款,田某依然没有还钱的意思,还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姿态。争吵中,蔡某回家拿了一把菜刀,冲入田某家,砍伤田某的左手掌,田某的伤达到轻伤级别。

  两天后,跑掉的蔡某主动向警方投案,并赔偿了田某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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