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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男子身揣仿六四手枪入室盗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8日01:3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入室盗窃时发现两把生锈的仿六四手枪和20多发子弹,28岁的福建泰宁人魏某便随手拿走,下次盗窃时揣在怀中壮胆,不过没派上用场就被抓了。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和盗窃罪,判处魏某5年6个月徒刑。伙同他一起盗窃的余某、汪某、江某,也分别被判刑。

  魏某租住在晋江陈埭一旅馆。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凌晨2点,他独自来到陈埭四境村一栋民房,顺着水管攀爬到二楼,进入其中一个房间,在一壁橱里翻出两把略微生锈的手枪和一个装有20多发子弹的红袋子,子弹都是黑色弹头、金黄色弹身。没再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魏某将枪和子弹揣在裤兜里逃回住处。可裤兜破了个洞,子弹掉了不少。

  手头突然有了两把真家伙,魏某既兴奋又好奇,冲动之下,将子弹上膛,想试试枪和子弹到底好不好使。“砰”的一声枪响了,魏某吓坏了,赶紧将枪弹收拾好,带离旅馆。想到朋友余某在附近溜冰场上班,那里虽杂,“但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魏某将装有枪支弹药的包藏在溜冰场吧台抽屉里,盖上杂物等。起先,余某也不同意,但拿了魏某给的几十元钱后便不再推辞。

  此后,只要身上没钱,魏某便到溜冰场取把枪和子弹,要么单独,要么与朋友余某、汪某和江某分分合合在陈埭一带四处偷鸡摸狗,事后再将手枪和子弹放回溜冰场内。

  5月17日凌晨2点,魏、汪二人相约出门干一票,魏某随手将一把手枪和4发子弹放在汪某身上。两人来到四境村菜市场附近一正在装修的房子,撬窗户时,边上刚好有人经过,两人吓得四处躲藏。后来两人走散了,魏某只得独自一人翻墙进入附近一幼稚园盗窃。

  几天后,魏某听说汪某被警方抓了。原来,当晚,两人离散后,汪某撞上四境村的巡逻队,身上携带的手枪和子弹被查扣。随后,警方又在溜冰场内搜出另外一支手枪和3发子弹。经鉴定,上述两支手枪为仿六四手枪,枪支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具有一定的杀伤力,7发子弹均可配用上述枪支。

  经审理查明,从今年4月到5月,魏某等人分分合合共盗窃6次,赃物价值合计7371元。案发后,各自家属主动退还赃款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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