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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辩焦点
相约自杀能否免罪?
2008年4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魏华提起公诉。5月2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审理。
肖的死亡是魏帮他自杀所致,还是被魏蓄意谋杀?而相约自杀能否免除刑罚,控辩双方
展开激烈的论争。
被告辩护律师李凯说,肖民个性孤僻,很少说话,离婚后重新生活受到家里的压力,他产生轻生念头属于正常现象,本案中,被告人和被害人主观上是想结束生命,结束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和困难,追求来生过的好,这种主观上对对方的爱,而不是出于对对方的仇恨而产生的杀害,被害人提出自杀,并割破魏的手腕,然后请她帮助割破颈部,因此情节比较轻,法庭应从轻予以判决。
而原告的律师称,魏华的行为,应该是蓄意谋杀,建议法庭充分考虑两人情感趋向恶化的事实,不要听信被告人单方面狡辩相约自杀,从而使犯罪行为放纵。
而肖的家人,则提出了接近50万的赔偿费用。在审理过程中,魏华几度痛哭,她自己感到非常委屈,对于肖家人提出的民事赔偿,魏华表示无能为力。
□法院判决
构成故意杀人罪判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魏的指定辩护人称“本案系相约帮助自杀案件,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好”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魏虽然和被害人肖系相约自杀,且系受嘱持刀砍击他人要害部位,但其在主观上具有以自己的行为直接剥夺对方生命的认识和意图,客观上实施了直接剥夺对方生命的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检方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故判处其无期徒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346748.07元。
目前,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记者夏雄 实习生赵昂张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