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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曝光西安城中村房东向租户收取高价电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1日16:06   华商网

  网友:城中村双倍收取电费每度一元

  近日,网友在新闻报料台上留言称:“西安这些城中村出租房的人简直太黑了,现在居民用电费一度也就四毛九分钱,这些黑心的房屋出租户竟然按照一度一元向我们收取,我真想不通,他们居然私自抬价,胡乱收电费,翻倍地收,从来没有人来管管这些事情。现在天气冷得要死,弄得我们这些外来打工的人都用不起电了,连取暖设备也不敢长时间使用,唉!吉祥村的这群房东……”

  还有网友跟帖到:“是啊,西安到处都一样,我在西影路住也是一度一元,谁叫咱是打工的。”

  房东:双倍收费是为了弥补耗电亏损

  昨日记者在对西安的几个城中村采访得知,网友反映的事情确实属实,不少房东们坦言,他们确实是按1度1元收取的,而且有几位房东还明确表示他们交电费时,确实是按照0.49元每度交的。

  不过,这些房东们似乎也有很多“苦衷”。沙井村的一位房东赵女士说,多收电费实有此事,不过赵女士表示多收电费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赵女士说,首先,在房子盖好后,楼上的每个房间里都要安装电路和电表,这些材料费以及电工们的工资都需要支出一笔费用。而且,每层楼的楼梯处安装的公用灯每个月也要耗一些电能。还有就是哪家出租户的电表坏了,也得由他们出钱来换新电表。而所有的这些费用,就需要用多收电费来弥补,否则就得他们房东自己掏腰包了。

  西桃园一位姓刘的房东说,像安装电路以及公共用电的费用并不算多,关键是每家出租户都安装电表,而每个电表都会有电能损耗,每个月下来,各家出租户用电相加后的总数,由于损耗,与总电表数之间总会有很大的出入。刘先生还拿上个月的用电数举例说明了一下:刘先生家上个月总表的度数为2300度,但是按照各家出租户电表上显示的用电数相加,却还不到2000度。“如果不多收电费的话,那么我们每个月可能要给出租户们垫上一笔电费呢,如果双倍收取电费的话,不仅不用垫付,而且我们自己家的电费也‘省’出来了。”

  物价局:这是普遍现象,但是很不合理

  针对此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西安市物价局投诉举报处的雷主任。雷主任表示,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现在民用电价实行的是统一定价,即每度电0.49元。对于城中村房东们向出租户按照每度电收取1元的收费标准,肯定是不合理的。而对于房东们所谓的“苦衷”,雷主任认为除了电表有损耗这一个理由成立以外,其他的理由都不合理。但是,对于城中村的房东们双倍收取电费的事情,虽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因为属于公民的个人行为,物价部门也不能对哪个公民进行制裁。

  供电局工作人员:有损耗正常,但不太大

  记者就此事还采访了西安市某供电局的一位姓武的工作人员。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电能在传输的过程中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耗,所以也就会存在像上述总表用电数与各分表总数不符的情况。举个例子,如:城中村的一户人家中,安装一个总电表和10个分电表。如果总电表的用电数为100度,那么10个分电表的总度数如果在95度左右,就属于正常的耗损范围,一般情况下由于电能的损耗,造成的差额不会太大。

  而造成差额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举例说,比如几家出租户在同一时间里都使用的是瓦数很低的节能灯,而节能灯由于功率太低,并不会带动自家的电表转动,但几个节能灯加起来的功率就能带动总电表的转动,如果长此以往,那么总电表的用电数肯定会多于各家分电表的总数。但即便如此,差额也不会太大,如果差额太大,就有可能存在有人偷电等现象。

  武师傅认为最合理的办法是,房东首先应该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电费收取标准向每个出租户收取电费,然后再把因为电能损耗的原因,造成总电表用电数和各分电表总数的差额部分的电费由每个出租户来承担。

  记者 高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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