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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市区有5人昨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3日08:47  温州新闻网

  迎新年、娶新娘,这些都是人生的一大快事,可因燃放烟花爆竹吃了苦头。市区有5人就因燃放烟花不慎引发火灾,昨天受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08年12月31日傍晚5时30分许,市区望江路丽江花苑C幢104室的cargo酒吧发生火灾,致使酒吧顶棚全部烧毁。现原因已查明,酒吧为了增加表演的节日气氛,让员工在酒吧内试燃放烟花,结果导致酒吧顶棚海绵着火。昨天,购买烟花并参与燃放的酒吧股东洪某、指使员工燃放的股东曾某、燃放烟花的员工徐某被莲池派出所行政拘留5天。推荐阅读

  2008年12月31日下午4时30分许,市区信河街壬子巷大厦B幢两户人家的卧室阳台发生火灾。当时,壬子巷大厦A幢一住户举办婚礼,在楼下放起烟花爆竹。10多分钟后,B幢15楼和19楼两住户家的阳台先后冒出滚滚烟雾。火灾发生时,其中一户人家无人,消防人员破门进入将火扑灭。据调查,火灾是由楼下燃放的烟花引起的。昨天,燃放烟花的新郎亲戚黄某被五马派出所行政拘留5天。

  2009年1月1日下午4时多,市区海坛山庄A幢楼下烟花冲天,不久A幢某楼层C室的阳台冒出滚滚浓烟,正在该楼层的新郎亲友发现隔壁冒烟有火灾,经敲门无人应答,就赶紧强行拉开该室的房门,用走廊上的备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昨天,燃放烟花的新郎哥哥林某到中山派出所投案自首,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 (记者 梁建国 通讯员 缪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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