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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中学生因恋爱谈判聚众斗殴出命案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刘君 李无恙)只因拒当一名男生的女朋友,请来“护花使者”欲摆平,却不料闹出人命案来。武汉市中院昨对4名中学生下达一审判决:3名男生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15年、11年、9年,女生胡某因聚众斗殴罪也被判刑1年4个月,4人需共同向死者家属赔偿41万余元。

  2007年8月13日晚7时许,汉口一所中学旁的奶茶店里,女学生胡某与周某、李某、宋某等男生相遇。此前,周曾要求小胡做其女朋友,遭胡拒绝。双方再次为此发生矛盾,相约谈判。小胡打电话邀约同学马某陪同谈判,但在谈判过程中两方产生打斗。打斗中,李某勒住马某颈部使其不能动弹,宋、周则对马某进行殴打,致其被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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