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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团伙持刀抢劫21起受审 10人为在校初中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5日23:08  内蒙古晨报
11人团伙持刀抢劫21起受审10人为在校初中生
警方正在审问 内蒙古晨报记者 刘磊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王文明 通讯员 王金钟 马飞)“我想回家,想回到学校上课,更想吃妈妈亲手做的饭菜。”昨日下午,在呼市第三看守所,因涉嫌持刀抢劫,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2008年11月下旬至2008年12月27日,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成功打掉一个由11人组成的持刀抢劫团伙。令人震惊的是,11人中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14岁,其中有10人是在校初中生。该犯罪团伙的11人除1人被取保候审外,其余10人已被送往看守所,警方正在对涉及的21起持刀抢劫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与办案民警前往看守所,与关押在此的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通话。

  该作案团伙中,一位有着“老大哥”身份的15岁学生刘某某,面对记者的询问称,第一次作案时,并没有过多考虑,只想通过持刀抢劫,获得一些生活费。他告诉记者,他父母都是外来打工者,每天只给五六元零用钱,这些钱根本不够花,所以产生抢劫念头。初次得手后,便想再次作案,后来在社会上与几名同案犯结识,很快打拼在一起。

  赵某2008年8月的一个晚上与同伴外出时遭遇抢劫,赵某与同伴的两部手机被抢后,由此产生报复念头,从此走上不归路。

  “当时只想报复这些人,后来逐渐发现几个人出来抢劫,可以顺利地弄到零用钱、手机等各种物品,再后来习惯性地在每周六晚上,11个人合伙出来抢劫。”赵某告诉记者,他们作案时,主要选择年纪较小的学生,如果有人反抗,就用随身携带的刀具进行威胁,甚至捅伤被劫者。

  采访中,这些尚在上学的犯罪嫌疑人已告别学校10余天,他们告诉记者,“我们都很怀念学校生活,很想家。”但这些孩子并没有意识到抢劫的严重性,对未来一无所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1个稚气未脱的少年为何走到这一步,值得人们思考。

  ★★★破案经过

  2008年12月27日晚8时许,11人团伙中的4名成员在玉泉区汇豪天下小区北门口200米处实施抢劫,抢劫受害人刘某诺基亚5300手机一部,并将其打伤。4人作案后并未离开现场,民警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问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供述了其他团伙成员的犯罪事实。

  侦查中,刑警三中队中队长马飞得知,该团伙其他成员将于次日中午在犯罪嫌疑人张某家为一伙伴举行生日聚会。警方立即展开布控,于2008年12月28日将该团伙的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12月29日,警方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案件回放

  2008年11月10日,内蒙古大学3男1女在满都海公园散步时,成为该抢劫团伙的抢劫目标,在毫无防备之下,11名犯罪嫌疑人蜂拥而上,将4人逼退至公园西南角处,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威胁其中3名男生,抢其手机及260元现金。

  2008年12月24日晚7时许,11名犯罪嫌疑人抢劫呼市某中学高二学生一部诺基亚手机和一部索尼数码照相机。

  2008年12月24日晚8时,11名犯罪嫌疑人徒步到少年宫,对附近一中学生实施抢劫未果,将其打伤后,离开现场。

  2008年12月24日晚8时30分许,11名犯罪嫌疑人乘坐出租车行至车站西街,后又步行至回民区光明路附近时,一名20余岁的骑车男子引起他们注意,几人来到该男子旁连捅3刀后,逃之夭夭。

  2008年12月24日晚9时许,在连续作案3起后,11名犯罪嫌疑人来到回民果园附近,将一男学生手机抢走。

  2008年12月24日晚9时20分和10时许,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行至牛街和县府街大桥附近,持刀对一对情侣和两名小学生进行人身威胁后,抢走手机两部,并打伤其中一名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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