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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32万存款被盗取 储蓄所愿赔1.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02:46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钟臻)前年10月8日下午,彭水包工头张连(化名)才下飞机就遭遇“调包计”,身上两张邮政存折里的32万余元存款被对方分11次取走,其中一张存折更是被对方在一天内取走了21万元。奇怪的是,这些取款人居然没有留下任何的身份证明(本报曾多次报道)。事后,张认为邮政在取款管理方面存在重大过错,将市邮政公司及下属的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邮政局告上法院,索赔32万余元。昨日,该案第3次在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

  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告律师辩称,邮政属于金融机构,不受会计法的约束,只要客户在取款时拿来了存折,并知道密码,我们就不能拒绝。该律师还辩称,现在适用的是每笔超过5万元(不含5万元)的取款才需要身份证明,但这些取款都未超过5万元,因此他们在取款上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

  在法庭调解阶段,被告律师承认,本案中他们在每日取款上限额度上,确实超过了每日取现20万元的规定,因此,要赔偿就只赔偿多出20万的1.7万余元。由于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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