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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小工伙同他人绑架老板1岁女儿勒索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1:11  生活新报

  “拿30万赎金,不许报警,否则就剁掉你女儿一根手指。”2008年8月,李某突然接到了这样一条威胁短信。“最终,不但没拿到钱,反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几月后,走上法庭的那一刻,三名青年男子才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懊悔不已。因嫌老板工资发得少,三名小工竟然伙同他人绑架老板1岁多的女儿,并索要30万元赎金。谁知“发财梦”没得逞,便被送上了法庭……昨日,五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威胁短信

  不拿赎金剁手指

  2008年8月15日12时许,年仅1岁多的小女孩花花(化名)在其母亲的带领下来到食堂吃饭。小女孩闲不住,见母亲吃饭不理自己,一溜烟就跑到了饭堂外面玩去了。一会儿,其母李某出去看,见女儿还在饭堂门口玩。而此时,在小女孩的不远处蹲着自己的小工陈某等几人,心想有人看着孩子应该不会有事,李某返身坐回桌边。可等李某几口扒完碗里的饭再出去时,花花却突然“消失”了。

  李某听其厂里的人说,曾见到陈某抱着女儿向对面的小卖部走去,李某在门口站了一会,还是没见陈某和女儿回来,心里隐隐觉得不妙。几个小时过去了,还不见女儿归家,而陈某也联系不上,心急如焚的李某和丈夫黄某这才报了警。“你女儿在我们手上,马上汇30万到指定账户,不许报警!否则,就剁掉你女儿的一根手指!”案发的次日,李某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李某随即将短信报告了警方。

  嫌工资少

  三小工谋划绑架

  8月30日,陈某被警方抓获,花某和廖某也随即落网。据陈某和同伴花某、廖某交代,去年8月上旬,陈某与花某、廖某聊天时称自己很不满老板黄某发的工资,太少了。三人一商量,决定在老板1岁多的女儿身上做点手脚。8月15日,三人经过严密部署,由陈某先将花花抱出来,由花某照看,廖某负责和黄某夫妇“洽谈”赎金问题,待钱到账后由陈某负责取出。一切准备就绪,三人按计划开始行动。当日21时许,三人抱着花花逃到昭通市巧家县,开始对黄某夫妇进行“敲诈”,狮子大开口就要30万元赎金。他们并不知道,此时警方已经撒下了天罗地网……

  □ 庭审现场

  共同犯罪 不宜区分主从犯

  昨日,五华法院开庭对三人进行了审理,三人对绑架花花的事实供认不讳。公诉机关认为,陈某三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非法绑架花花的行为已经构成绑架罪,且三人事先是经过明确的分工和有计划的部署,“共同犯罪”成立,不宜区分主从犯。

  三人中,只有陈某一人请了辩护律师。其辩护人认为,陈某是在另外两名同伴的怂恿下才产生的作案意图,且在犯罪过程中,并不起到主要的作用。“按照计划,陈某本来是负责取钱,但后来他和花某有过口角,花某收回了交给他的两张银行卡,由此说明陈某在这个行动中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应该按从犯论。”同时,辩护律师还表示,陈某和同伴的此次行动并未对花花或是黄某夫妇产生实质的危害,且是初犯,认罪态度也好,应酌情从轻处罚。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法官表示会在合议之后再作判决。

  本报记者 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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