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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村官侵吞9万余元征地补偿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4:11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借职务便利,通州区4个村的14名村干部截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9万余元并侵吞,因涉嫌贪污罪,其中9人日前被公诉至通州法院。

  4个村中截留补偿款最多的是通州区永乐店镇南堤寺西村。2006年3月至7月,京津城际轨道的施工方中铁大桥局集团与该村结算占用土地青苗补偿款和临时占用土地租金。该村村支书丁克山和村主任朱宝名负责管理这笔补偿款,两人收款不入账,分三次截留公款2.8万元后均分,目前赃款已退还。

  2007年4月,通州区于家务乡于家务村村主任梁士明协助政府管理京津高速公路第二通道工程的占地补偿款,他和村党支部委员王卫国从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了本村占地补偿款2万元后,梁士明提议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私分,村支书何少田欣然同意。后梁士明分得5000元,何少田和王卫国各分得4000元。到3人被查获归案时,13000元涉案赃款已被扣押。

  于家务乡东马各庄村支书周连儒侵吞补偿款的方式是私制发放清单。2006年1月至3月,未经过村委会,他从京津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理部领回2.77万元给该村的占地补偿款。钱到手后,他私制发放清单,从中截留了1210余元,将剩下的钱向村民发放。当年10月,这份私制的发放清单被再次利用,周连儒联合该村支部委员、出纳、会计等人,用该清单支取村地上物补偿费2.65万元后侵吞。后经群众举报几人被查获,涉案赃款大部分已被扣押。

  此外,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间,于家务乡南三间房村的村干部付希庚等5人,同样采用收款不入账的手段,将京津高速公路第二通道工程支付给通州区的占地补偿费用4.51万元,以“发奖金”的名义侵吞其中的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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