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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捅伤同学及其亲属 被判赔偿18万获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4:11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通讯员范静)因怀疑同班同学抢走女友,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张涛两次带刀上门,捅伤同学赵建和其亲属。日前,海淀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涛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同时赔偿被害人赵建及其亲属18万余元。

  张涛和赵建原是北京理工大学的同班同学,张涛认为赵建背后说他坏话,并抢走了他的女朋友,一直怀恨在心。2007年8月19日和22日晚,张涛两次带刀闯进赵建家中,扎伤赵建及其父亲和舅舅。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涛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犯罪未遂,且鉴定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又系主动投案自首,因此对其依法减轻处罚。(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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