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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疑遭36岁水果摊贩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0日01:0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杨炯 田米实习生 郭巧燕通讯员 诸黎君

  本报讯 13岁的云南少女刘念(化名),和家人在泉港打工。一天晚上,贵州男子顾某钢邀请她去出租房“坐坐”,这一“坐”却让刘念终身难忘:“这个跟我父亲一样大的男人强奸了我。”近日,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原本,刘念一直不敢说出这事,直到最近发现下身瘙痒。8日,父亲刘某带她到泉港一家医院检查,结果让人大吃一惊:孩子得了妇科病,处女膜陈旧性破裂。在刘某盛怒之下,刘念才道出原委。当天,刘某报案。随即,顾某钢被带到泉港峰尾边防派出所接受调查。

  顾某钢,36岁,贵州赫章县人。曾在泉港峰尾镇一家工厂外摆摊卖水果,这让他得以认识经常来买水果的小女孩刘念。两人虽然不同省,但邻县,于是平常也都相互叫老乡。

  去年10月25日,顾某钢邀请刘念出去吃烧烤。吃完后,顾某钢邀请她去出租房“坐坐”。刘念起初没答应,但此时已是凌晨1点,也没车回厂,刘念只好答应坐他的电动车先去“坐坐”。“一进屋,他就插上门,我说我才13岁,但他还是一把抱住我,压了下来,我流血了。”刘念说,到了6点多她才回厂,之后,一直不敢说出这件事。

  “我没有动过她,我敢拿脑袋打赌”,在峰尾镇边防派出所,顾某钢只承认,当天凌晨2点到6点,两人确实单独在一起。“我有些记不得了,我女儿都13岁了,怎么可能和她搞在一起?”接着,顾某钢又说,“我教她发短信,一整夜都在教,没有做过别的”。

  然而,在警方的调查中,顾某钢却说出了另一番话,“我家庭条件还可以,出来也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想生个儿子回去”。顾某钢说,自己只有一个13岁的女儿,而妻子长年患病,已经没法再生了。按照家乡的风俗,必须生下儿子才算有后代,如果和妻子生不下儿子,可以和别的女人生。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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