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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女子6年挪用公款200万被拘留

  近日,绵阳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的挪用资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瞿某某(女,24岁,遂宁市蓬溪县人)。该女子从18岁时就开始挪用公司资金,是绵阳迄今查获的最年轻的挪用巨额资金的犯罪嫌疑人。

  近日,绵阳市某公司的法人代表报案称,2008年12月8日,其公司的出纳员瞿某某以请事假为由离开公司,此后便从人间蒸发。公司经查瞿某某的账目,发现其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资金200余万元挪用并携款潜逃。

  经过办案人员通过近两个星期的摸排、布控,于12月23日将回绵阳打听消息的张某某(瞿的未婚夫)在绵阳某酒店抓获。张某某交待了瞿某某在云南丽江躲藏的事实。次日,办案民警远赴丽江,经过两天两夜的摸排和蹲点守候,于2008年12月26日晚将犯罪嫌疑人瞿某某在一家旅馆抓获。现查明,瞿某某于2002年至今在绵阳市某某公司任出纳期间,总共挪用公司资金200余万元。所挪用公司的资金除购置一处房产外,其余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目前,此案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瞿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文雪 孙先锋 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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