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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秋实)航空服务公司职员张某批发了近5000张伪造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加价对外出售给某些单位作报销用。近日,张某因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起诉到海淀法院。这是去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民航局出台“伪造电子客票等同假发票”的规定以来,本市首例涉及此新规的案件。
20岁的张某原是北京恒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职员。去年10月,她以每张3毛钱的价格买了5000张伪造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并在网上发布“北京批发空白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帖子,打算以3毛5分的单价出售。这个帖子被人举报后,警方介入了调查。去年10月27日上午,张某带着假行程单在海淀区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附近交易时,被民警抓获,警方现场起获伪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4992份。
据了解,目前许多单位在报销时使用电子客票行程单冲账,伪造的行程单是空白的,可以随意填写金额,使用比假发票更为灵活,很有市场。为此,2008年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民航局发布文件,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民航局经税务总局授权负责全国《行程单》的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伪造的电子客票行程单相当于假发票。
检方认为,张某出售伪造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情节严重,已触犯法律,应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非法票据数量达到250份以上,就属情节严重,可处以2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