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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为争物管权找帮凶将老物管撞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4日01:01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为了争夺小区物管权,竟找来帮手将老物管撞死夺权。昨日上午,这起故意杀人案在广州中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周俊元(化名)涉嫌策划、协助实施犯罪被控上堂。

  找帮手将“敌手”撞死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害人刘健(化名)是白云区太和镇某小区物管负责人,当地人周兰英(化名,已获刑)对该小区物管权也觊觎已久。为此周多次与刘争夺小区物管权,无奈刘健一直不肯放手。恼羞成怒之下,周找到朋友谢某(已获刑),让其找人将刘健这块“拦路大石”撬掉。

  据指控,谢随即找到周俊元,二人一起策划制造交通事故将刘健除掉。二人随后找到两名帮手(已获刑),由两名帮手开车跟踪刘健,伺机将其撞掉。两帮手跟踪后发现认不出刘健,经谢、周的现场指认后方确定作案目标。两帮手经多次踩点后,发现刘健每日从广州市区搭乘公交车到小区上班,线路固定。随后两帮手多次尾随刘健,但多因害怕而下不了手。2007年3月17日,在谢、周的多次催促下,两帮手实施了撞人后逃逸,后刘健送院不治于当晚死亡。两帮手撞人后当即向谢汇报,当晚一群人吃饭庆祝,周俊元得知刘健出事后表示干得好。

  辩称知情参与并非参加

  就此,公诉机关认为,周俊元虽未亲自实施犯罪,但其参与并策划了这项共同犯罪,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系主犯,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周俊元的辩护人表示,周自幼小儿麻痹残疾,一直孤独长大受到周遭歧视,后来终于自己学会养鱼,其内心十分善良并渴望得到友谊,故对旁人只想示好从未想过去害人,谢只是他的朋友而已,周俊元只是知道他在进行犯罪但并未参与,虽然明知其犯罪也未进行阻止,他即便有罪也只是知情不报。

  周俊元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但他表示自己只是知情而“参与并非参加”,并提出自己身患残疾请求酌情考虑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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