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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1月19日电(肖恩)湖北省天门市人邹某因涉嫌持有、使用假币被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黔江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处其拘役3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
今年1月以来,我国多个省份出现编号以“HD90”开头的新版百元假币,网络上有人公然对其低价叫卖。邹某持有和使用的正是这种新型假币。
邹某是湖北省天门市人,于去年三月在福建省泉州市打工时以每张15元的价格从一陌生男子手中购得百元假币70张,并秘密藏匿。去年十月,邹某从湖北省天门市骑摩托车窜至黔江区阿蓬江镇,在多个副食店以购买香烟为名,用携带的假币套换真币,屡次得手。去年10月24日,自以为高明的邹某再次作案时,被副食店老板识破并报警。随即赶至的警察将邹某抓获,并从其身上和临时住处搜出假币60余张。被查获的60余张假币编号均以“HD90”开头,并且编号完全一致。经人民银行鉴定,邹某持有、使用的假币均是“HD90”新版的假人民币。
黔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依法已经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据此,黔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