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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疑犯设厂偷偷印制人民币防伪线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0日04:05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林劲标 李伟 许承芳) 在湛江市开设地下印刷窝点,印制假人民币的防伪安全线。记者昨天获悉,湛江市中院日前对被告人李某豪、韦某某、庞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0年、2年,并分别判处罚金15万元、10万元、2万元。三被告均表示不服,将上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称:2007年7月底,被告人李某豪出资约15万元,由李某某在广州购买印刷机、切割机、晒版机、烫金机等配套设备和印刷原材料,同时,在广州物色并聘请被告人韦某某、庞某某等人当印刷技术工人,李某豪在湛江聘请陈某(另案处理),一起在湛江市麻章镇南康街35号开设地下印刷窝,参与伪造人民币防伪安全线,卢立清(另案处理)负责在双胶纸的一面印刷2005年版的防伪油墨线条。2007年9月11日,陈某押送假币产品至广州途中,被埋伏在茂湛高速塘缀路段的公安人员截获,并被缴获印有人民币100元和20元防伪标志的双胶纸共166包。

  同日,湛江市公安局查封该制假币窝点。经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鉴定,本案所缴获的特种双胶纸上所有烫金防伪条属于伪造的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防伪安全线,共可以印制假人民币1.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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