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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妻子签协议 夜不归宿一次补偿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2日02:53  扬子晚报

  章女士的丈夫从事销售工作,平时工作繁忙,应酬也多,经常夜不归宿。起初章女士还能忍受,但长此以往,不免心生不满。为此,她常跟丈夫吵闹,每次吵完,丈夫都信誓旦旦地保证“下不为例”,但一转身就忘到九霄云外。章女士实在没辙,便要求他签下一份协议,承诺下班后按时回家,如有一次夜不归宿的情况,即支付她200元补偿款。令她伤心的是,丈夫虽然乖乖签了约,却从不遵守,短短大半年竟然欠下3000多元赔偿费。

  近日,市民章女士致电本报“律师在你身边”栏目,询问她与丈夫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她能否向丈夫索要补偿费。

  干销售的老公太贪玩

  夜不归宿成家常便饭

  “一个星期中,他要是能有一天按时回家,我就谢天谢地了!”章女士郁闷地说,她丈夫金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主管,平时工作很忙,身为销售主管,下班后少不了有各种各样的应酬,所以很少回家吃饭。加班和应酬是工作的一部分,丈夫又是个很上进的人,不能按时回家也属正常,对此章女士也表示理解。但她不能忍受的是,丈夫经常夜不归宿。“每次夜不归宿,他都用单位加班、同事聚会等理由来敷衍我,但是你说,哪个单位会加班到天亮呢?”章女士渐渐发现,工作只是丈夫“忙得回不了家”的一小部分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本性贪玩。

  据章女士介绍,她丈夫好交际,喜欢呼朋引伴的热闹感觉,在南京有一大群“酒肉朋友”,经常一下班就聚到一起喝酒、打牌,因此他夜不归宿基本上都是跟朋友们玩乐,根本不是所谓的加班。

  为“治”丈夫签协议

  一夜不归赔200元

  为了夜不归宿的事,章女士不知跟丈夫吵了多少次。每次吵完架,丈夫都会赔着笑脸哄她,说下不为例,但说归说做归做,到了下一次,他还是不记得自己的诺言。

  “这人说话不算数,不能再听他忽悠了。”丈夫的出尔反尔让章女士意识到,空口无凭,要治住他还得立下字据。因此,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夫妻俩签下一份协议,约定丈夫不得无故(即非工作原因)晚归,更不得夜不归宿,如有一次夜不归宿的情况,补偿妻子人民币200元。“这个协议听起来挺好笑,但却是我的心声。”章女士说,之所以叫“补偿费”而不叫“罚款”,是希望丈夫明白,不回家是对她的亏欠。她说特别希望丈夫能早点回家,跟她一起吃饭,看看电视,聊聊天,可惜这个小愿望却很难实现。

  然而,丈夫却没能明白她的苦心。在他看来,这个协议只是妻子的无理取闹,他只是为了哄她才签,所以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更谈不上遵守了。长期的争吵让他们的感情日益冷淡,最近章女士甚至萌生分手之意。快到年底了,她一合计,签约大半年来,丈夫夜不归宿十多次,共欠下她3000多元补偿金。前两天,她拨打本报“律师在你身边”栏目热线,询问能否向丈夫主张这笔钱。

  律师:丈夫应尽陪伴义务

  此类协议合法有效

  听完章女士的叙述,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饶奋斌律师肯定地表示,她跟丈夫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她完全可以向丈夫主张这笔钱。

  “章女士所说的赔偿费,在法律界有个通俗的说法,叫做‘空床费’。”饶律师告诉记者,法律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履行同居陪伴的义务,丈夫下班后回家,陪伴妻子,看上去是件平常事,实质上是在履行陪伴义务。丈夫未尽此义务,妻子有权索要“空床费”。章女士夫妇签订的协议,说白了就是规定其丈夫应尽到陪伴义务。同时,他们夫妻双方均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互达成的协议应当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此协议也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章女士的丈夫既然签了协议,就应当遵守,一旦违约则应按约支付赔偿金。更何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虽有着共同的财产利益关系,但同时也存在着个人独立的财产权利。所以,章女士只要有证据证明丈夫违约,就完全可以主张3000多元的赔偿费。

  本报记者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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