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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前妻被女儿告发 检察院拟追究其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3日02:0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顺义村民王某与妻子赵女士离婚后,因怀疑赵女士与同村村民有染,将赵女士强奸。王某的女儿得知此事后,对父亲的行为忍无可忍,到公安机关报案。近日,王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据悉,王某和赵女士离婚后,同住在顺义区高丽营镇一个居民院内,但二人不住同一房间。去年10月17日,同村一名男村民到赵女士家帮她抹炕面,这让王某很不高兴,他怀疑前妻与该村民有不正当关系。

  当晚10时许,喝过酒的王某来到赵女士家中,就白天的事情质问赵女士,两人为此发生争吵。其间,王某将赵女士强行推进房间,采用按、压等方式,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赵女士把情况告诉了他和王某所生的女儿小琴(化名),小琴于是质问父亲王某,但王某始终回避女儿的问话,并继续与赵女士争吵。小琴忍无可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王某因此被查获归案。

  顺义检察院认为,王某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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