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男子不满妻子离婚要求欲与其同归于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3日02:31  新闻晨报

  □记者 赵 磊 通讯员 胡海容

  晨报讯 因为妻子要离婚,刘贤辉居然在民政局门口持刀杀妻。近日,杨浦区法院对杀人未遂的刘贤辉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刘贤辉与外地来沪的李玉娟已经结婚十多年,孩子也已10岁。近年来,因家庭琐事,两人关系开始不睦。李玉娟遂向刘贤辉提出离婚,可刘贤辉却无法解开心结,居然想到了与她同归于尽。由于两人已经分居,为了将在苏州做生意的李玉娟骗来上海,刘贤辉假意答应离婚,约好对方在民政局见面。

  2008年10月6日上午,刘贤辉在家中给儿子留下了“遗书”,携带弹簧刀前往齐齐哈尔路杨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口,在得知李玉娟坚决要求离婚后,刘贤辉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弹簧刀,捅向李的腹部,并大声叫喊“捅死你”。好在李玉娟及时躲避,只造成了她身上几处轻微伤。路边其他人听到呼救后,合力将刘贤辉擒获。

  法院认为,刘贤辉故意实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刘贤辉犯罪情节较轻,且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到案后,刘贤辉自愿认罪,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可酌情从轻处罚。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更多关于 离婚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