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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队长组织涉黑团伙强收保护费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4日14: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深圳讯由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森、吴某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该团伙23名被告人全部被判有罪,各处11年到1年不等有期徒刑。

  1998年,原平山村村民陈某森为控制平山村以获取非法利益,谋取了平山村保安队队长的职务,之后又先后笼络了以湖南龙山人为主的“龙山帮”和以海南人为主的“海南帮”做其打手,明暗结合,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犯罪手段威胁、恐吓平山村的店主、商贩,迫使平山村的一些店主、商贩每月交纳几百至数千元不等的“保护费”。

  其间,四川人谢某于1998年在平山村开了一间发廊,陈某森等人即逼谢某每月交纳“保护费”2000元,遭到拒绝后,陈某森就指使平山村的两名保安站在发廊门前检查出入发廊人员的身份证,使该发廊无法经营,迫使谢某就范。至2004年,单此一家,陈某森等人收取的“保护费”就多达12万元。除了每月固定的保护费,谢某还不时被该犯罪组织成员勒索几百至数千元不等的“开销钱”,2003至2004年间,由于谢某没有满足该组织成员的“开销钱”要求,店铺先后六次被砸,被毁损财物2万余元,谢某本人也被砍伤。

  除了收取保护费,该团伙还开设了数间游戏机室摆放老虎机从事赌博行业。2007年8月,吴某平等人认为平山村的某网吧影响了他们的生意,遂于2007年8月21日午夜至22日凌晨时分先后闯入该网吧,砸毁电脑60余台,毁损财物20余万元,打伤网吧人员数名。(高靖 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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