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厌世村妇棒杀女婴后要求警方枪毙自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9日11:33  江南都市报

  事发抚州,女子患有精神分裂症,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核心提示:去年4月18日,抚州市临川区鹏田乡发生一起杀人案件,一名只有4个月大的女婴被一名女子用洗衣服的木棒活活敲死。案发后,打死了人的该女子竟然回到床上继续睡觉,面对民警讯问,该女子说出最“雷人”的话:因为找不到死的方式,希望杀了人后被枪毙。

  她究竟怎么了?2月3日,随着这名女子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记者通过走访,记录下这场悲剧背后的故事。

  回放:村妇用木棒打死邻家女婴

  打死婴儿的女人名叫修赛珍,家住抚州市临川区鹏田乡里修村。

  “修赛珍为何向只有4个月大的女婴下毒手呢,她们之间有仇恨吗?”在里修村,问及这起悲惨杀人案时,许多村民都说知道,“这个女人有病,是精神病,否则不会将一个出世才几个月大的小孩打死。”这是许多村民接受采访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据称,在人口大约有1.3万的鹏田乡,几乎每个村民都知道这个事情。

  村民告诉记者,2008年4月18日上午9时许,在父母家中养病的修赛珍还没有起床,这时,她听到其外婆在客厅逗邻居家只有4个月大的曾孙女,即被害人修某玩。听到笑声的修赛珍立即生气起来,想到自己脚受伤,生活不能自理,活着还不如死掉,便决定将修某打死,到时候法院会判自己死刑。于是,修赛珍走出房间到客厅,拿起放在客厅的洗衣服用的木棒,对着被害人修某头部击打数下,致被害人修某当场死亡。

  凶手:杀了人,你们应该枪毙我

  村民向记者透露,修赛珍在客厅拿洗衣服的木棒击打女婴头部时,修赛珍的外婆就站在边上,老人并死命地拖住修赛珍的双手,阻止她行凶,岂料其年迈体弱,没能拉住修赛珍,眼睁睁地看着修赛珍将女婴敲死。看着满头是血的女婴瘫坐在摇篮里,老人被吓呆了,数分钟后才醒悟过来,立即跑出门外喊人救命。

  看着外婆跑出门外,修赛珍并没有逃离,而是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继续躺回床上睡觉。闻讯赶来的村干部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几分钟后,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鹏田派出所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将修赛珍抓获归案。据称,民警讯问修赛珍为何要杀死只有4个月大的婴儿时,修赛珍竟然称,“我不想活了,杀了人,你们应该要枪毙我吧。”让民警感到震惊。

  案发后,最为悲痛的是女婴的父母。据悉,事发当日,女婴一直是由自己的奶奶照看,临时有事时,女婴的奶奶将女婴委托给邻居——修赛珍的外婆帮忙照看一下,没有想到这一照看,让这个还没有来得及学会说话的女婴踏上了黄泉路。

  背景:两次婚姻失败曾跳河自杀

  案发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修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钝器反复击打头部,致急性颅脑功能衰竭死亡。而警方也对修赛珍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结果显示修赛珍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及药源性焦虑状态,辨认能力存在,控制能力削弱,为部分责任能力。

  修赛珍今年31岁,村里人也了解她的情况:当姑娘的时候,就不太说话,几年前嫁出后,先后经历了两次婚变,性格逐渐也变了,很少出门变得更是沉默。

  有村民告诉记者一件事,2008年,修赛珍在福建省福清市打工时,精神已经出现问题,经常会出现自言自语的现象,之后经常说人活着不如死掉之类的话。不久的一天,修赛珍爬上当地一座大桥跳河自杀,但庆幸没有摔死,只是在跳河时右脚摔成粉碎性骨折。事后,不能干活的修赛珍被人送回娘家养病。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修赛珍在家养病时,竟然会再次产生死亡的想法,最终发生了这起悲惨事件。

  “农村人,即便早就看出她的精神有些不正常,也没有人敢说出来,因为农村人很忌讳说这个。我们也不知道如何帮助她走出阴影。”当地一村干部说道。

  审判:厌世女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记者获悉,2月3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修赛珍目无国法,因对生活丧失信心,竟持木棒猛击被害人修某的头部数次,致被害人修某急性颅脑功能衰竭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被告人修赛珍作案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修赛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警世:类似杀人案频发引人深思

  采访中,记者发现,类似这种“因为厌世,所以杀人”的案例,在我们的身边呈现出增多的趋势。2008年7月,本报报曾报道了赣州一男子,在发现自己的妻子与父亲日久生情发现性关系后,该男子厌世后决定杀死儿子。同年12月,珠海市一司机厌世后,驾车压死5名学生家长,该司机在警方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被击毙。这些案件中,凶犯与被害人并无冤仇,却对被害人实施了令人发指的伤害。那么,我们又该用何种途径和方法,来消解这些人对社会的仇恨,尽可能地预防类似血案的发生呢?

  有心理专家认为,人一旦感觉被社会抛弃了,就看不到未来,就会绝望。一个绝望的人是什么事也做得出来的,自杀或者杀人,甚至任意杀害无辜的人。所以,加强生命意识、生命价值的教育很重要;其次,有必要树立敬畏意识,对法律的敬畏,对规则、责任的敬畏。此外,我们还需要充分衡量生活压力给社会安全带来的风险,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警力和心理干预机制。

  专家表示,血案的发生虽是极端个案,却暴露了一些问题,如何弥合厌世者的心灵裂痕,社会当以合理的自省,来审视自身。这既是对个体生命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安全的保障。文/记者叶伟、实习生袁芳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更多关于 杀害 女婴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