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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被指收取捐资助学费 取代借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0日02:23  华龙网-重庆晚报
学校被指收取捐资助学费取代借读费
  2007年12月10日,因未交借读费,两个孩子只能在渝中区一小学教导处办公室,眼巴巴看着同学上课。

  2月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2009年起取消;2月3日,重庆市法制办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重庆将执行这一政策,从本学期开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

  “借读费”会否换着“马甲”来忽悠着家长?昨天是中小学报到第一天,果然有部分学校还是设立其他名目费用,来抬高非辖区户籍学生的入学门槛。“不交不行,交了不服气。”家长们纷纷致电本报热线966988投诉。

  家长需自愿“捐资助学”

  九龙坡建设二小两位家长同时反映,学校要收取750元的“捐资助学费”。

  其中一位家长说,他老家在重庆,也在重庆买了房子,但孩子和自己的户口都在外地。孩子在建设二小上小学,按理说应是借读,上学期也是交的750元“借读费”。“听说‘借读费’取消还很高兴,结果还是要交。”这位家长说,昨天上午交的还不是“借读费”,而是什么票据都没有的“捐资助学费”。

  孩子在沙坪坝杨公桥小学上学的张先生,也反映到类似的问题,750元的“借读费”,这学期也成了“捐资助学费”。

  “我也捐了500元,孩子才报到名。”孩子在沙区嘉陵厂子弟学校的借读的一位家长称,自己从外省来此打工,每月收入一千多元。“我们生计都成困难,怎么可能自愿去捐500元钱?”这位家长说认为“借读费”只是换了个名称而已,感觉受骗了。

  “我们不收‘借读费’,家长交的是‘捐资助学费’。”建设二小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捐资助学费是家长自愿的,也是政策允许的。

  打折收“捐资助学费”

  以前每学期交的借读费,学校现在要求一次性交后面几年的“捐资助学费”,并且一次交清可享受五折优惠。孩子在南岸区金山路小学上学的一位家长感到很为难。

  “以前孩子按每学期交借读费,昨天开学,学校提出交今后几年的‘捐资助学费’,现在交优惠,本应五年交7500元,现在只交3750元。”这位家长说,自己是进城农民工,在南岸区府附近打工,不知道能干到哪一天。“哪天被辞退了,就可能回老家去上学。”

  昨日上午11点20分,记者走进金山路小学时,学校过道、操场外还聚集着一些家长讨论这个“诱人”的捐资助学“折扣”。

  该小学负责人称,学校这学期不收取任何借读费和捐资助学费。现在交的是下学期开始的费用,借读是短期的,可能就一学期、两学期,如果符合这个条件可不收费,但需要家长的相关务工证明,学籍也是暂时的;如果户籍不在该地,要长期在这里上学,比如要上五年、六年,这就不属于借读,带有“择校”的性质,就需要交“捐资助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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