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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读者高先生打进热线反映,在西山区鱼翅路,一个废旧的公厕被稍作翻修变成了屠宰场,在里面加工肉类有一段时间了,“在公厕那么脏的地方加工食品,无论如何都不合适,希望相关部门能查处一下。”高先生说。
上午10时20分,记者到达鱼翅路,看到了变身为“屠宰场”的公厕,公厕大门上高高悬起的“公厕WC”红色大字被红色塑料袋蒙住,敞开着的公厕里已无蹲坑、便池等设施,只有地板上宰杀留下的血腥、和着污垢的黑水以及昏暗的灯光。
印着“男”、“女”的两个小门内,老板正在熟练地忙活着,“男”的一边,一头小毛驴被放在搭起的火塘边煺毛,“女”的一边,昏暗中传出“汪汪”的狗叫声以及一只挂着的死狗的身影。
“房东”说:“这厕所原本是我们家盖的,我和老伴轮流守,但年纪大了就不想做了,于是租给别人。600元一个月房租,经简单翻修,变成杀驴和杀狗的地方。”
记者拨打西山区工商局的电话,大约10分钟后,棕树营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得知,老板姓陶,四川自贡人,在昆明有一段时间了,但在“公厕”内屠宰还不到一个月,毛驴大多送到餐馆。“女厕”内杀狗的是陶先生的哥哥一家,工商到达后不久,陶先生的嫂子悄悄离开,并锁上“女厕”的门。
棕树营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说,该屠宰户没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按照规定不允许私自屠宰。11时许,西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赶来,该屠宰户只能出具一张购买毛驴时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面显示陶先生在2009年2月9日一次性从楚雄州武定县购买了毛驴5头。
执法人员海勇告诉记者,合法的屠宰场无论是在卫生、面积还是规模上都有相关的要求,公厕这样的地方无论如何是达不到要求的,“我们今天就会予以取缔,并且通知他们到所里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来源: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