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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死者曾被狱友拳打脚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3日17:04   云南信息报

  不治身亡 “重度颅脑损伤”致死

  尽管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然而在医院挣扎4天之后,李乔明还是离开了人世。

  2月12日上午,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记者见到了李乔明的一份简明病例,上面标明李乔明的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

  而李乔明的护理记录表明,李乔明在被送往晋宁县人民医院的时候,属于“尚有轻微意识,颅脑损伤”,而在当晚7时24分被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之后,医生的诊断记录为:“重度颅脑损伤,昏迷不醒,无意识。”

  其实,在接受治疗的几天时间里,李乔明的病情曾一度有过好转。2月11日,在住进医院的第三天上午10时,护士查房时发现李乔明“病情稍有好转,恢复自主意识”,然而到第二天凌晨5时,护士却发现其“病情迅速恶化,深度昏迷伴休克症状”,医生在6时2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23分钟后,宣布停止一切治疗。李乔明走完了他24年的人生路。

  在护理记录上,李乔明的死亡时间是2009年2月12日6时57分,死亡原因为“重度颅脑损伤”。

  家属质疑 “躲猫猫”撞墙致死不可能

  在熟悉李乔明的人看来,虽然个子不高的他长得不是特别壮,然而身体却很好,几乎不生病,“甚至连感冒都没有”,由于2月16日就要举行婚礼,在过年之前,李乔明甚至还与未婚妻一起到医院检查过身体。

  “他虽然瘦,体格却非常好,什么病都没有”在家人看来,看守所本应该是个“比任何地方都安全”的地方,然而“壮如牛”的李乔明却在看守所身负重伤,最终不治身亡,其中的原因让众多家属难以理解。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李乔明在看守所中身受重伤的呢?

  针对这一问题,昨日上午晋宁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的回答是,通过他们的初步调查,发现李乔明受伤是由于其在放风时间,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中玩“躲猫猫”游戏时,由于眼部被蒙而不慎撞到墙壁受伤。

  对于警方“玩‘躲猫猫’受伤”的解释,家属却并不认同。昨日上午,在医院与警方协商解决此事的众多家属甚至一致认为,这个解释“太过草率和不负责任,甚至有些儿戏”。

  家属们认为:“一伙二十几三十岁的犯人,怎么还会在看守所里玩只有小孩子才会玩的游戏,就算真的玩游戏,谁也不可能把自己撞得如此严重!”有家属猜测,李乔明之所以受伤,是遭到毒打所致。

  昨日上午,记者在医院与李乔明的家属一起见到了李乔明的遗体。尽管其身体其余部位并没有明显伤痕,然而其头部左后方有一个大约5厘米的伤口,而在李乔明的左太阳穴附近,一块肿起来的头骨清晰可见。而在医院提供的一份X光片上,同样可以看到李乔明受伤的颅骨上,有明显的骨裂现象。

  在家属们看来,李乔明的伤,“绝不可能是不小心撞到的”,而一定是“有人有意推搡或击打造成”,而他们的想法,也得到医院医生的部分印证。

  据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李建明医生介绍,尽管人类的颅骨十分脆弱,然而要对一名成年男子造成如此大如此致命的伤害,一定要有巨大外力才可能导致,而“一般的不小心摔倒或撞击中,人有自我保护意识,很难造成这样大的伤害”。

  那么,李乔明是否曾遭到过同监狱友的毒打,又或者他真是因为不小心摔倒而受伤?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晋宁县公安局进行采访,试图接近李乔明的同监狱友进行采访,以还原事发当时的情况,却遭到晋宁警方的拒绝。

  事件进展 警方通报死者曾被狱友拳打脚踢

  目前,李乔明的尸体依旧存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停尸房,相关的尸检工作将于近几天内完成。

  昨晚11时,调查组连夜通报事件进展。根据通报,调查组在事件发生后,经过连续两天的走访调查,并提取了死者同监狱友的口供后,初步认为,死者受伤原因为:当天下午放风时,死者与狱友在天井玩“躲猫猫”游戏,由于死者抓到同监狱友普某某,而引其普某某不满,最终两人发生争执。争执中普某某先踢了死者一脚,随后又朝其头部击打一拳,死者由于重心不稳摔倒后,头部与墙壁与门框夹角碰撞,最终受伤。

  昨晚11时30分,在收到相关通报后,李乔明的家属却依然对这一调查意见持“保留意见”,他们仍然认为这一调查结果“不能让人信服”,并表示要到“尸检完毕并有最终结果”之后再与晋宁警方进行协商。

  无论如何,在家属们看来,2009年的春节,注定是他们悲伤的一年。面对记者,李乔明还有4天就将娶进门的未婚妻泣不成声,甚至几次因为过度悲伤而昏倒在地。她说,她不愿意回想与李乔明相处的每一天,因为那样会让她“撕心裂肺的疼”,她也不愿意与警方谈民事赔偿问题,“只想为了找出他死的真正原因,让他死也要死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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