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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云南丽江遇害案终审维持死缓 赔偿到账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4日01:14  生活新报

  2008年12月29日,本报独家披露了“世界旅游小姐”、山东模特徐倩在丽江离奇遇害一案。昨日记者从丽江中院获悉,云南省高院在受理被告人魏磊的上诉并进行审理后,已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即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悉,魏磊表示还要申诉。

  2007年11月初,26岁的青岛男子魏磊为开民族服装店,经人介绍邀请名模徐倩当模特,来云南拍摄少数民族服饰的照片,并允诺给徐倩7000元酬金。11月3日,二人从青岛出发,于当晚23时到达丽江。次日,两人前往玉龙雪山、拉市海游玩至22时许返回酒店入住,并发生了性关系。后两人相约自杀,魏磊用枕头将徐倩捂死后自杀未遂。11月6日下午,魏磊到丽江市公安局自首。

  由于此案涉及到名模徐倩以及魏磊辩称的两人相约自杀等离奇情节,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经过一审,丽江市中院认为魏磊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魏磊始终表示自己想“自杀”,却还认为自己罪不至死,应该被判得更轻才对,于是提出了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后,作出维持原判的最终裁决。据悉,理由是因为魏磊有自首情节,而且,其父母态度积极地与被害人家属协商,已经就经济赔偿问题达成了40万元的和解协议。

  春节假期过后,相关法官前往关押魏磊的看守所,对其宣告了这个最终的结论,随即,魏磊被移交到相关法院,开始服刑。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告诉本报记者,对于这个最终判决,魏磊依然不服,坚持表示要进行申诉。

  被害人徐倩父母聘请的代理人刘伟(律师)透露:魏磊父母所承诺的经济赔偿,第一笔10万元已经付到了被害人父母手中,第二笔10万也已经打到了法院的专门账户上,而另外的20万,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和解协议,将于今年5月前全部付完。

  首席记者 温星 实习生 胡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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