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男子强奸未遂押女孩到派出所欲销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9日00:24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通讯员 陈文良 苏智生

  时间:前日下午

  地点:德化森林公园

  辖区:德化刑侦大队

  “前天我来报案被强奸,现在想销案。”听到这话,刑警们抬头,认出是受害女孩寇春(化名)。

  寇春今年19岁。2月15日凌晨3时,她只身来到刑警大队值班室报案,称1个多小时前,在德化森林公园被一男子拖往树林强奸。小寇做笔录时还哇哇大哭,说如果不是哭声和大呼救命吓跑歹徒,歹徒就得逞了。

  如今,小寇情绪似乎好了许多,还带来一名男伴想销案。“干吗要销案?”刑警问,因为依照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当事人是不能销案的。

  “我、我……”寇春一时语塞,她瞟一眼一旁的男子,那人却把眼光转到别处。“说不出原因,这案就无法销掉。”刑警把这一幕看在眼里。

  小寇急得直搓手,身边的男子却局促不安,目光忽东忽西,双腿越抖越厉害,连脚上的皮鞋也传出叩地的声音。刑警起身将小寇带到另一房间询问,留下那男子由巡逻队员看着。

  “到底怎么回事?”刑警语音未落,小寇哭了:“那人就是要强奸我的人。听说我报案,就叫人和我‘讲和’,还拿给我3000元作‘封口费’,接着就押着我来销案了。”

  刑警听完冲入报警室,一把将男子摁倒上铐。经查,此人叫赖某,今年21岁,也是德化城关人。他交代,强奸未遂后,次日听人说,有人在森林公园被强奸,那女子已经报案。他便托人查到小寇工作的地方,动员朋友劝说小寇讲和。

  昨日,小寇将3000元交给刑警作证据,赖某因涉嫌强奸被刑拘。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更多关于 强奸 未遂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