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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冒领74万拆迁款受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9日01:23  京华时报
国企高管冒领74万拆迁款受审(图)
两名被告站在审判席接受审判。本报记者周民摄

  本报讯(记者 刘杰)朝阳区在进行城中村改造时,北内集团原房管科长伙同拆迁公司,将家人的名字申报,冒领74万元拆迁款。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时,该房管科长称曾获得包括优秀党员在内的20多个荣誉称号。

  在城区里遗存的脏乱、秩序混乱的角落,被称为城中村。2005年开始,朝阳区等地区开始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当时,孙大庆是北内集团行政管理部房管科长,负责拆迁谈判。北内集团对农光里进行改造时,他结识了先锋拆迁有限公司的王二春,后者负责拆迁、分款等工作。

  检方指控称,在拆迁中,孙大庆伙同王二春,虚构3个人在此地居住,冒领了74.8万元的拆迁款。孙大庆回忆说,当时他虚报包括其妻子、弟弟在内的20多人在此地居住,但这个提议被否定。随后,王二春向孙大庆建议,将全部拆迁款分为4份,一大份给北内集团,另外3份拆迁款归孙王二人。于是,孙大庆找来3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交给王二春。2005年8月,王二春以此申报拆迁补偿款,4个月后他把3个存折共计74.8万元交给孙大庆,而这些拆迁款应该归北内集团。

  拿到钱后,孙大庆装修了房子,给父亲交了医疗费,还买了一辆11万元的富康轿车。2006年,孙大庆被买断工龄,另找了一份工作。去年12月,朝阳区检察院在处理一起举报案时,牵出了孙大庆涉嫌贪污拆迁款一案。北内集团向法庭说明,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北内集团的拆迁房从未分给职工居住,而孙的家人也不是北内的职工。

  昨天,在法庭上,孙大庆始终神情黯然。他说,他在北内集团曾获得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但因家里经济拮据没能禁得住诱惑。孙大庆的辩护律师带来了24本孙大庆的荣誉证书。律师说,他希望法庭考虑孙大庆一贯的良好表现,从轻判处。

  朝阳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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