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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维修部要求所有工人签生死状(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1日02:41  华龙网-重庆商报
电器维修部要求所有工人签生死状(图)
维修部要求所有安装工人必须签订“生死状”。

  昨日下午,刘华超和其他十多名同事来到位于渝北区花卉园的沙坪坝区华顺电器维修部,经过1个多小时与维修部负责人协商:维修部还是要求所有安装工人必须签订“生死状”——出现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客户任何损失,均由安装工自己负责。

  事件

  不签“生死状”不准上班

  2月18日,沙坪坝区华顺电器维修部的27名安装工人收到维修部的通知:每人必须签订安全责任状,不签不安排派工单、不准上班。所有安装工人看到了安全责任状都傻眼了,因为安全责任状规定:安装维修空调时,2米以上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绳,并随时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而出现意外事故(如伤、残或死亡),一切损失由安装工人自行负责;高空安装或维修时,不允许机器、支架、工具等滑落,造成事故等由安装工人自行负责。

  “让我们气愤的是,操作时很有可能要损害到用户的私人物品,但安全责任状规定,造成了损失的应由我们来负责。”安装工刘华超(化名)说,他们即使百分之百地按操作规程工作,仍难免出现掉东西、损坏用户私人物品的事。刘华超称,这是维修部在为自己开脱责任。

  部分员工

  工作难找被逼签责任状

  “我做了五六年安装工,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刘华超说,现在有三四名工人为了赚钱养家,被逼无奈签订了“生死状”,他和其他20多名安装工人一直没有签订这份“生死状”,结果真的没有安排工作,只得呆在家里。“我们每天辛苦工作,老板这样不负责任,真没良心。”他说。

  一名已签订“生死状”但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人称,他们知道签订“生死状”的后果,但现在工作难找,其二他们很多都是区县来的工人,家里要钱生活,只好被逼签订了这份霸王“生死状”,只能以后在工作时更加仔细、小心、谨慎。“我们是弱者,需要生存。”他说。

  维修部

  为让安装工人“长记性”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沙区华顺电器维修部一名女工作人员。她称,由于他们不能跟踪每名工人工作的情况,不能监督他们使用安全带、安全绳等情况,因此才想到签订这种内容的安全责任状,是为了让他们“长记性”,注意安全。她称,目前只有几名员工签了这份安全责任状,其他20多名安装工还没有签。

  昨日下午5点30分,记者了解到,维修部负责人与十多名安装工人协商未果,仍要求他们签订“生死状”,否则不准上班。据了解,华顺电器维修部共有安装工人27人,属于私营单位,去年底才从沙区搬到花卉园。

  各方说法

  劳保局:“生死状”是无效合同

  沙坪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负责人了解情况后,称这份“生死状”十分滑稽,是份无效合同。该负责人称,维修部应该是加强安全教育、增加培训,而不是以一张无效合同来为自己开脱。安装工人有权拒绝签订该安全责任状,同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还建议安装工人在安装或维修空调如出现事故等情况,一是保存好证据,如工作牌、工作服、派工单等,便于向该维修部索赔等,二是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及时收集证据。

  律师:签了责任状维修部也有责

  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希文称,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是一份无效合同。他说,让员工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并不等于维修部就没有任何责任,一旦安装工人在工作期间出事,维修部照样逃脱不了责任。“即使部分员工签了责任状也没有关系。”他说,法律也不会支持一份无效合同。

  蒋希文介绍,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记者 郑三波 实习生 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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