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特约记者芳草 通讯员潘立文、韦炜、王磊报道: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昨日披露,因充当随州“殷氏”黑社会犯罪团伙保护伞,经该院审查终结,曾都区殷店镇原党委副书记胡某被移送起诉。
胡某今年53岁,从2002年至去年10月,他担任曾都区殷店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其间,以胡某的女婿殷永历为首的殷氏黑恶团伙鱼肉乡里,欺行霸市,严重扰乱和破坏了殷店镇的社会治安及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警方处理“殷氏”涉黑团伙案时,胡某横加干涉,竟充当保护伞。
经检察机关侦查,胡某还涉及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罪行。如2005年至2006年,胡某借分管随岳高速公路协调指挥部职务便利,操控高速公路占地补偿资金,多次指使或伙同他人用虚列支出的方法,侵吞上级拨付的高速公路补偿款7.8万元挥霍;2007年至去年,胡某又私自将110万元高速公路拆迁补偿资金挪出,借给个体建筑商从事房地产开发,并从中收取1.2万元“好处费”,隐匿侵吞了3万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