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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3名警察因在押人员被虐待致死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6日02:2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钱昊平)长春市民张庆在押期间非正常死亡案(本报去年1月7日报道),有了新进展。2月23日,三名指使他人犯罪的警察一审分别获刑10年以上,另4名被指使的在押人员也都获刑10年以上。

  法院审理查明,市民张庆因赌博被刑拘后,因其闹监,3名警察指使另4名在押人员对其施行虐待致死。

  今年1月21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从当日10时持续到次日凌晨2点半。

  庭审现场出示的证人证言证实,在3名干警的指使下,4名在押人员向被害人张庆嘴中灌盐,并实施殴打、掐睾丸等虐待行为。起诉书指控这7人“实施虐待以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

  庭审过程中,3警察均要求对张庆死因进行重新鉴定被法院驳回,一警察要求对张庆是否患有精神疾病进行鉴定也未被允许。

  被害人张庆家属提出调取看守所事发时的录像,被法院以“保密需要”拒绝。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7人进行判决,被害人律师认为应是“故意杀人罪”,已经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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