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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烟贩雇凶报复烟草执法人员 误伤他人再次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8日01:48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刘丰 通讯员 金磊 韩冰 卢建翔)假烟贩陈某出狱后竟雇凶报复烟草执法人员实施报复,结果误伤他人。昨日,陈某被新洲检察院批捕。

  陈某系新洲区李集街一私营业主。2008年4月7日,他因贩卖假烟被蔡甸区烟草专卖局查获,12万余元假烟被没收。陈某后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08年10月,陈某刑满释放。他不仅不悔过,还对参与查扣工作的新洲区烟草专卖局干部巴某怀恨在心。今年初,陈某结识了社会青年李某某(在逃),遂产生雇佣李报复巴某的念头。今年1月19日下午,陈某向李某某描述了巴某的体貌特征和所驾驶的车牌号,请其动手“教训”,并预付了1000元佣金。

  1月20日上午9时,巴某驾车和同事在汪集街被李某某等人拦截。巴某的同事被误认为巴某,被李某某等人连刺四刀,受了轻伤。

  案发当晚,陈某落网。昨日,新洲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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