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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犯越狱后抢劫致人亡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8日02:32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两次盗窃,两次被判刑,服刑期间脱逃,脱逃期间又对女被害人实施抢劫致该女死亡。昨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常州中级法院依法对犯盗窃罪、抢劫罪、脱逃罪的艾牙生·巴拉提执行死刑。

  罪犯艾牙生·巴拉提,男,36岁,新疆维吾尔族人。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1995年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996年7月30日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期间脱逃。2007年3月5日晚,艾牙生·巴拉提伙同他人,以购买毒品为由打电话将被害人艾拉克孜·阿西木骗至其暂住地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卫星村委沟头村14号屋内,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将其捆绑好推至床下后关门逃走。罪犯艾牙生·巴拉提共劫得毒品2克、金耳环一副、人民币350元,所劫得的毒品和财物均被挥霍一空。该案发生后,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验检查,常州市公安局对物证进行鉴定,将艾牙生·巴拉提捉拿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死因正是罪犯的暴力所致,系持软绳索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卢凝一 陈文卫 谢国勤 马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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