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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称无助香港游客刷走市民近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3日02:21  扬子晚报

  在南京夫子庙游玩时,30岁的张玮(化名)轻易地将信用卡借给两个“无助”的“香港人”,还泄露了自己的姓名和密码,结果被刷掉近万元。等她醒悟过来,骗子早跑了。这时张玮发现,骗子在商场消费时写下的签名是“张伟”,而她记得,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是“张玮”,两者虽然相似,但有一字之差。随后,她将商场告上法院,指责收银员没有审核笔迹,给了骗子可乘之机。

  “香港”游客向她求助

  去年11月8日,张玮在夫子庙景区游玩时,被两个自称是“香港游客”的人拦住。他们自称是第一次来内地游玩,没什么经验,以为可以刷卡就没带多少现金,现在钱快用光了,才发现香港的银行卡在南京用不了。“家里马上就汇钱过来,可是我们没有账号,请问能不能借用一下你的银行卡?你要是不放心可以一起去银行,我们让家人把钱打到你卡上,你取出来给我们就行!”他们红着脸向张玮请求道。

  一听到“银行卡”三个字,张玮下意识地警觉起来。但她转念一想:这二人衣冠楚楚,言行得体,看上去那么真诚,一点也不像骗子,再说,自己跟他们一起去银行,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于是很快打消了顾虑。

  得知卡号后,两名“香港游客”埋头发了一会短信,大概过了10分钟,就说钱已汇到卡上了。张玮两次陪他们去自助取款机查询,均发现钱还未到账。“汇款难道还会延时?”“香港游客”急得团团转,又等了一会,钱还没到,他们提出借走张玮的银行卡,第二天钱到账后再还给她。张玮心想,他们不知道密码,也模仿不了自己的签名,应该没什么事,便答应了对方的请求,将卡交给他们,同时交换联系方式,约定第二天一早还卡。

  一个晚上被刷近万元

  当天晚上,张玮正准备上床休息,手机忽然响了,两条短信提示说:她的信用卡当晚在南京某百货商场进行了两笔消费,数额共达9600余元。她只觉脑中“轰”的一声,一下子蒙了,赶紧拨打“香港游客”的电话,但已经打不通了。

  明知已经上当受骗,第二天一早,她还是来到约好的地方,希望两人良心发现,出现在她面前。可等了半天,连人影都没看到。无奈之下,她只好报警,可是她连对方的资料都说不全,仅仅知道联系电话跟姓名,其中电话打不通,姓名也是假的,哪还能找到人?警察同情地告诉她,那两人是彻头彻尾的骗子,他们的骗术很常见,并不高明。至于对方为何知道她的密码,警察猜测说,应该是在自助取款机上查询时瞄到的。

  刷卡签名与信用卡签名不符

  张玮到银行及商场查证后得知,当晚,的确有人拿着她的银行卡刷卡消费近万元。在收银台,持卡者输对了密码,还签下她的名字,所以收银员一点也没怀疑。然而,张玮细细一看,骗子写下的签名是“张伟”,而她记得,自己的信用卡背面的签名为“张玮”,两者有一字之差!

  张玮认为,商场收银员没有尽到审核笔迹的义务,给了骗子可乘之机,应该对她的损失负有责任,因此她将商场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她的损失9600余元。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她提供了以前在其他商场刷卡消费时的单据,那张单据上的签名为“张玮”。“这上面的签名经过了收银员的确认,与信用卡上的签名一致!”

  商场辩称,商场收银员不是专业的笔迹鉴定人员,他们对签名的审核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审核。信用卡上的签名、持卡者的签名都是手写的,都不是正楷字,而且“张玮”和“张伟”的字形十分相近,拼音更是一模一样,收银员不能识别也在情理之中。当晚,持卡人输入了正确的密码,收银员也审核了其的签名及拼音,尽到了相应的义务。他们认为,卡的主人轻易将信用卡交给他人,又大意地泄露密码和签名,本身存在巨大过失,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负责。

  法院:商场已尽审核义务

  商场收银人员到底有无尽到审查义务?法官审理后认为,商场收银人员不是专业人员,不应苛求其具备专业的笔迹鉴定技术。况且仅凭张玮提供的在其他商场刷卡消费的单据,也不能证明信用卡上的签名到底是什么。再者,张玮的信用卡设有密码,根据发卡银行的相关规定,“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单位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有,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结算交易产生的电子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同时还规定,“持卡人有义务保管卡和密码,因卡片保管不善和密码泄露引起的损失应由持卡人本人承担。”据此,法院认为商场已尽审查义务,对张玮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白民三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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