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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带6400元HD90假币获刑6个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4日14:27  云南网
男子携带6400元HD90假币获刑6个月(图)
被告人被带出法庭。此前他表示,“我不知道携带假币会犯法”。记者 李进红 摄

  陈某说,是侥幸心理和不懂法让他走上了运输假币的路。昨日上午,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陈某运输假币一案,而据了解,陈某携带的100元假币正是近期流行的HD90版。

  2008年12月7日7时,重庆人陈某携带假币,欲乘车前往武昌。由于车票紧张无法直接到武昌,只能购买当日K110次昆明至曲靖的车票。在持票走进昆明火车站进站口时,执勤人员发现了神色慌张的陈某,并从其所穿外衣左内包、外衣左上包、外衣左右侧包及携带的旅行包内共查获2005年版100元票面假人民币54张,20元票面假人民币22张、10元票面假人民币56张,共计6400元。经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鉴定,所查获的人民币均系机制假币,其中100元面额的人民币为2005年版的HD90假币。

  据陈某称,他所携带的假币大多来自缅甸,是和朋友去缅甸赌场玩的时候一个不知名的人塞给他的。当时共给了4000多元的假币,“我一开始并不知道是假币,到了第二天才知道的。”庭审中陈某说,“我不知道携带假币犯法”。另外,陈某透露,其所携带的部分假币也有从昆明拓东体育馆附近花钱购买的。

  坐在被告席的陈某话不多,对所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只是提出希望法庭能判以缓刑。其委托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罪轻的辩护,认为陈某所携带假币数量不多且是初犯、偶犯,情节较轻;另外,在缅甸时,对于假币并不知情,虽然后来有运输行为,但也未使用,未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过审理,对于陈某携带假币一案,昆明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运输假币罪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陈某表示服从判决,不打算提起上诉。

  记者 吴晓琛 实习生 金杭 (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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