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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问题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所占比例上升
经济不独立 法律观念淡薄 农村女性面对离婚很被动
文、图/记者黄健能、周颖
如今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不但年轻人这样,连老人也这样认为。然而在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有个丈夫已经有两个女儿了,竟然还愚昧地坚持要老婆再生个男仔,否则就要离婚。
本周日是“三八妇女节”,记者在江门市妇女法律服务中心了解到,近年来,因婚姻家庭问题寻求援助的比例在上升,占该中心全年法律援助的63.97%!婚姻出现问题时,女性往往不懂得如何维权,特别是一些农村女性法制观念淡薄,加之经济不独立,对丈夫有依赖性,一旦男方提出离婚,往往就很被动。
住在祠堂旁破屋里的女人
故事:
丈夫阿升想要男孩,但阿秀却连续生了两个女儿,丈夫竟为此要求离婚,将她赶出家门,还长期不让她见两个女儿的面……
记者在蓬江区荷塘白藤村的上村祠堂见到阿秀时,正值中午时分,她正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破旧小房间里做饭,木板造成的房门,里面只有几个碗碟、几张小木凳、一个电饭煲、一个煤气瓶,除了这些外,就是一些残旧的衣服。
被夫逼离婚
“老公叫阿升,我们是在2001年经人介绍认识的,2002年3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刚结婚那几年,夫妻感情很好。”阿秀遥想当年的甜蜜爱情与目前的困境,泪水就忍不住流了出来。
“结婚后,我们先后育有两个女儿,自生育第二个女儿后,为一些琐事吵架时有发生,但一会就好了。他是家里的独子,重男轻女,因为我没有生男孩,他认为我未能为他家续香火,因而疏远、甚至有意抛弃我。2006年8月以后,他要求我再生一个男孩,否则迫我离婚。”阿秀说,“生第三胎不但违法,而且我的身体也顶不住。之前两个女儿都是剖腹产的,不可能再生第三胎了。”
有家不能回
由于不同意离婚,丈夫驱逐阿秀出门口,不让她再踏进夫家大门,“他把我所有煮饭的煤气、电饭煲等东西都丢到大门外,还将我睡觉的棉被拿走,还打了我,连门都不让我进,所有的东西都在里面拿不出来。”
后来阿秀在本村离夫家100多米的地方开了一家小卖店,吃住都在店里面。“阿升有时会来小卖部,还一直保持夫妻关系。后来,小卖部被村里征用拆掉了,我只好到工厂打工。”阿秀说,“因为不能回家,我只好自己在祠堂旁边的破旧房子居住,白天去祠堂后面的工厂上班,晚上就睡在破房子里。夏天还好,到了冬天的晚上,呼啸北风从门隙吹进房间,太冷了!于是只好回娘家居住,幸亏娘家没有嫌弃我。”
有女不能见
“更离谱的是他竟然不让我见两个女儿,这是我无法忍受的。”阿秀的两个女儿,一个6岁,一个4岁,是她最牵挂的人,为了能见上女儿一面,阿秀找遍荷塘周边地方以及所有的幼儿园,都踪影全无,如今一说起两个女儿,阿秀更忍不住数度落泪。
“到如今已经一年半没见过女儿了,我觉得任何时候我都有权利见我的两个女儿,因为我受了很多苦才生下来的,我现在到处寻找都找不到,都不知道他把两个女儿藏在哪里?她们现在生活怎样?担心她们是否受苦、挨饿,她们可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啊!”说到伤心处,阿秀泣不成声。
数据:
来自江门市司法局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40宗,涉及女性188宗,占20%;在940宗法律援助案件中,刑事指定辩护案涉及女性的12宗,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女性的176宗。
来自江门市妇女法律服务中心的数据显示,去年1~11月份,该中心383宗法律援助中,婚姻家庭问题有245宗,占63.97%,因婚姻家庭问题寻求援助的比例在上升。
分析:
她们为何在婚姻中如此被动?
经济地位不独立
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人分析认为,婚姻家庭问题比例上升,这与社会环境和家庭经济的变化有关系。经济因素在婚姻中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变好或变差很快就影响到婚姻的维系。
“一些女性在结婚后,往往不再外出工作,对于家庭的收入、家庭财产平时一无所知,面临离婚时,男方一旦将财产进行转移,女方往往一无所有。特别是一些农村女性法制观念浅薄,加之经济不独立,一旦男方提出离婚,往往就很被动。”
文化程度较低
江门市司法局陈建军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上重男轻女思想还未根除,导致这些妇女的文化水平和社会地位相对较低。从近年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来看,受助的女性群体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多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程度。
陈建军分析说,由于文化程度较低,没有技能,很多女性在社会上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经济不能独立,她们对丈夫有很大的依赖性。
法制观念淡薄
另外,一些农村女性法制观念淡薄,不懂得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后依法维权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大,特别是针对一些偏远地区、困难家庭的妇女群体。”陈建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