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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汉中讯(记者 卫晓宁) 前有警车开道,后有警车压阵,因酒后到法院闹事而被司法拘留的当事人戴着手铐走在中间。从法院到看守所,他这样在繁华的街道上走了约1000米。
酒后到法院“讲理”
4日下午,洋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齐仕乔一上班,该县磨子桥镇政府干部王鹏就和父亲来到他的办公室。对于王鹏,齐仕乔因为一起民事官司已经多次接触。
这起官司其实很简单:王鹏的父亲与邻居系一爷之孙,两人在分家后因为房屋的通行巷道问题发生多次纠纷,并于2001年诉至法院。此后经县法院、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几次审理,双方均不服。去年9月,县法院又一次对此案进行判决,但双方同样不服又上诉至中院,目前此事还在审理程序中。尽管终审判决仍未下来,但作为父亲的代理人,王鹏认为县法院的这次判决不公正,他已经几次到法院“讲理”。“他以前来找法官拍桌子。那法官说,要是桌子小一点的话就拍烂了。”齐仕乔对王鹏也头大,更何况,这次王鹏一进屋,就带着酒气。
被法警带走仍不罢休
“他从一上班一直说到下午5点多,中间有几个人跟他说理都被气走了。”无奈之下,齐仕乔给法警打了电话。两名法警来到齐仕乔的办公室,将王鹏带走,随后要求他离开法院。
然而,下班之后,其中一名法警走到县人大门前时,被王鹏纠缠。得知情况后,法院一名副院长及法警队长赶到,将王鹏又带回法院。于是,在法院的院子里,王鹏又闹了很长时间。法院院长周晓平说,在此期间,磨子桥镇的领导也赶过来劝说,但没有效果。他们把当时的情形拍照并录了下来。
司法拘留后被“游街”
5日上午,法院对此进行了研究,决定对王鹏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并将此通报磨子桥镇领导,将王鹏叫到法院。
于是,洋县的很多群众看到了这样一幕:王鹏戴着手铐徒步行走,前有警车开道,后有警车压阵。从法院到看守所,大约1000米。有群众在电话中说,这分明就是在“游街”。不管这个人犯了什么法,也不能伤害他的尊严。
法院显然并不这么认为。“去看守所的人比较多,有法警、法院的工作人员等,车坐不下。”法院有关人员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一名律师,得到这样的答复:这样的方式肯定不合适,带有“游街”的性质。根据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也不能游街示众,更何况当事人只是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