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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社长受贿及私藏枪支获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2日02:11  现代快报

  1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天山区检察院获悉,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新疆科学技术出版社原社长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8年年初,乌市检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新疆科学技术出版社社长李某收受他人贿赂。检方介入调查后,李某很快交代了自己受贿的事实。

  2006年至2008年期间,三家印刷厂为了能承印更多的教辅材料和方便结账,给予李某好处费共计12.8万元。

  在检察过程中,令检察人员没想到的是,他们还在李某家中和办公室搜出他私藏的一支小口径运动步枪和516发子弹。2008年10月27日,天山区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最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对李某执行8年的有期徒刑。

  据《都市消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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