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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指丈夫杀妻应属失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6日02:33  北京晨报

  律师指丈夫杀妻应属失手

  沈律师告诉记者说,目前,他已经会见过羁押在禹州市看守所的王军豹,向他进一步了解了案情。对于法院认定自己将妻子打倒在地后又继续击打、又无实施救治的事实,王军豹持有异议。“他一再表示,妻子倒地后,他就把她抱到床上,她的头摆动了几下就不动了。他想过救治,但妻子已经没有脉搏了。”

  沈律师也表示,现场的地面上并没有因第二次击打而产生的大量血迹,可以推断王军豹没有实施二次击打的可能性。“王军豹并非罪大恶极,无论在会见时还是他给女儿的遗书里,都多次提到自己深爱妻子,因为一时冲动才失手打死了她。如果法院能改判他死缓,相信对金金的健康成长也有好处,孩子今后会对这个社会充满感恩。”

  沈律师还透露说,二审法官听说孩子被送到儿童村的消息后非常惊讶。该法官曾说过,当时合议庭的多次意见是判死缓,由于被害人父亲拼死要求判死刑,明确表示会把孩子抚养成人的情况下,合议庭才决定判死刑。这位法官还建议把这个情况反映给最高院。本版撰文 晨报记者 颜斐

  对话女孩

  “我不恨爸爸!”

  记者: 你恨爸爸吗?

  金金: 不恨,他特别疼爱我。妈妈脾气急,老说我,每次都是爸爸护着我。

  记者: 可他杀了你妈妈。

  金金: 我觉得他不是故意的,他们关系很好。他现在肯定后悔了。

  记者:最后一次见到爸爸是什么时候?

  金金:爸爸在医院的时候我去看过他。我一直喊爸爸,后来他的手指头动了一下。我想爸爸,也想妈妈……(流下眼泪)

  记者:如果你还能见到爸爸,你想对他说点什么?

  金金:爸爸,你要保重身体,好好改造。我会好好学习,一定会等你回来。

  记者:你这次到北京做什么?你有什么具体要求?

  金金:叫律师叔叔为我爸爸辩护。我还想见法官叔叔,我不怕他,我要救爸爸,叫法官叔叔给我爸爸活命。

  记者:你这么小的年纪,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金金:因为我没有妈妈了,我不想再没有爸爸。

  新闻链接

  律师有权介入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即判处死刑的案件,在经过一审或二审程序后,尚不能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经过一个特别的复查核准程序,其目的是为了防止错杀,坚持慎杀。

  记者了解到,死刑复核权回归到最高院也经历过时代的变迁。虽然1979年通过的《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但我国经历了几次的“严打”,最高院又将死刑核准权下放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后来,《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规定死刑复核权由最高院来审核,但是经最高院授权高级法院复核的除外。2007年1月1日,最高院又收回了死刑复核权。

  据了解,目前法律对死刑复核案的审理期限没有具体的规定,期限可长可短,一般一两个月,也有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取决于案件情况。最高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复核案也不再经过开庭,而是书面审核。不过,法官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有疑点,也会在当地提审被告人。按照法律规定,律师有权介入死刑复核程序,但具体的介入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死刑复核权的全部过程处于高度保密的状态,作为律师,也不清楚案件由哪个承办法官审理,辩护意见只能以信件的方式邮寄给最高院。”沈律师说。目前,河南省高院对王军豹的死刑裁定已经依法报送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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