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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造成伤害黑医生被诉犯罪 称因残疾生活困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02:3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殿学)被诉非法行医的王某受审后突然下跪,称自己没造成人身伤亡,希望法院从轻判决。他是去年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后,首名未损害人体健康,以非法行医罪被诉的被告人。其在去年底曾两次被卫生部门处罚,之后仍继续非法行医。昨日,本案在海淀法院开庭。

  称夫妻均残疾无法生活

  检方指控,去年2月以来,王某在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海淀区永丰乡六里屯村一出租房内开办诊所。两次被行政处罚后,仍继续非法行医。

  案件材料显示,王某有老家卫生部门颁发的乡村医师资格证,并曾在老家卫生院做过医生。王某称,自小曾在一所私立医学院求学,后因经济困难辍学,未能考得医师资格证。但因自己患小儿麻痹腿部残疾,妻子也手部残疾,无法维持一家人生计,才来京开黑诊所。

  王某说,他一直以为只有造成人身伤亡才会被判刑,所以对两次行政处罚没有在意。

  庭审结束后,王某突然对着法官跪下,希望从轻判决,给他一个考到医师资格的机会。

  未造成人身伤害也犯罪

  公诉人李刚介绍,刑法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前界定情节严重的标准是造成人身伤害,如果未造成伤害,卫生监督部门只能给予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药品器械。

  但根据去年4月最高院出台的司法解释,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即使未造成人身伤害,也被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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