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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王克础) 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一名副县长及妻子共收到500多条带有淫秽内容的辱骂性短信,该案经一、二审判决后,案情还没结束,又因“私生子”问题再起波澜,李伟夫妇再次与一名妇女打起侵权官司,近日有了结果。
李伟今年48岁,现为某单位副处级干部,曾在区内某县担任副县长,妻子陈娇是南宁市某局干部。经查,向李伟夫妇发出侮辱短信的,是家住南宁江南区的张某所为。此案的经过一审、二审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500多条辱骂短信均是张某所发。对于李伟夫妇怀疑是一个叫苏某的女人在幕后指使一事,证据不足。据此,2008年1月,终审判决张某向李伟夫妇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按理,此案到此该画上句号了。但李伟夫妇说,他们与张某没有个人恩怨,收到这些肮脏的短信,他们一直感到莫名其妙,并怀疑有人在幕后指使张某。随后,李伟夫妇再次将苏某告上法院。
苏某现年52岁,是南宁市邕宁区一名女干部。李伟夫妇称,他们与苏某只是一般朋友关系,但苏某自2006年9月起,通过4个手机号码不断地向李伟发送暖昧短信,称她与李伟共同生有一个私生子,名叫“禧儿”,短信数量多达100多条。2006年8月至2007年2月,苏某还向他们寄来4封书信,均宣称自己与李伟生有私生子“禧儿”的事情。
另外,2006年3月,李伟的父亲去世,苏某找到李伟大妹妹家中,从手机调出一张名叫“禧儿”的两岁男孩照片,说这个小男孩就是她与李伟的私生子。2007年2月10日,苏某带着所谓的“禧儿”去到凭祥李伟的父母家,一时间让李伟出了名,致使亲朋好友四处议论李伟在外有私生子的事情。
对于李伟夫妇的起诉,苏某辩称,李伟夫妇所提供的视听、短信等证据,之前法院审理中没有采纳,现在对方又以同样的证据同样的请求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
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过证人证言、小孩照片、手机短信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故对于苏某多次上门骚扰、宣扬私生子一事予以认可。苏某对多人散发与李伟生有私生子一事,造成李伟个人的社会评价贬损,侵害了李伟的名誉权,损害了对方的人格尊严,构成侵权。据此,今年3月12日,法院判决苏某向李伟夫妇赔礼道歉(其中内容须经法院进行审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文中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