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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因老汉捡钱未还与其争执遭围观质疑

  在市场买菜,掏钱时不小心丢了两元钱,有人捡到了,失主该不该要回?捡钱者拒绝归还,该坚持原则还是不予追究……昨日,读者刘睿他以信件形式向本报表达了自己内心的苦闷。

  失主,拾者,围观者,三者到底孰是孰非?昨日,本报记者以问卷形式展开调查,发现有66%的人在看待此事时,认为“数额不大,失主没必要太较真。”这是一种宽容还是纵容?专家观点也针锋相对。

  现场调查

  就是有目击者说“反感”

  接到这名读者的来信后,昨日一早,记者来到犀浦镇,找到了写下这封信的刘睿。刘睿今年38岁,高中文化,老家在广元,在郫县生活了10多年,在犀浦街上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刘睿陪同记者来到犀浦菜市,当剃着光头的刘睿出现在当日买肉的摊点时,附近很多商贩都清晰地记起几天前事发的场景。

  “我劝过那个大爷退还钱。”据肉摊范老板介绍,当时,骑着自行车的刘睿的确丢失了两元钱,经旁边一位婆婆提醒后,刘睿追上捡钱的大爷,对方就是不退。由于忙着做生意,见大爷无意退还,他也就没再继续过问此事。

  23岁的陈女士在肉摊对面经营日用品。她亲眼见到,刘睿钱掉在地上后,一位瘦小的、大约60岁左右的大爷快速将钱捡起,急匆匆向前走。被刘睿拦住后,大爷不承认的态度让陈女士有些气愤,但她表示当时对此事并未多说什么。

  57岁的罗远清大姐在菜市场卖鸭子,她见到刘睿时,仍然一遍遍重复着说:“我当时就劝你不要和老年人争执,万一把他气倒了,你多的都遭了。这还是为你好!”罗大姐称,现场还有位中年男子,见刘睿一直与老年人争执,气愤地向刘睿抡起了拳头。商贩付老板称,刘睿要钱是对的,但激动之下对老大爷大声嚷嚷,非常不尊重对方,这可能引起了众多人的反感,因此很多人站到捡钱大爷的一方,要求刘睿算了,不要再索回这两元钱。

  当时围观者众多,市场管理人员随后也介入进来调解,据市场管理人员袁庆称,他们赶到时,当时刘睿抓着老大爷不放,经调解,刘睿没有再要回那两元钱。随后,记者采访了市场管理方吴佳喜主任和犀浦派出所民警,两方都认为刘睿要回钱是正确的,但是方式可能过于粗鲁。

  刘睿坚持认为自己索要这两元钱是坚持原则的表现,同时表示,自己当时态度和索要方式可能是有些不对,旁观者可以对此质疑指责,但即使如此,这两元钱明明是自己的,为什么最终没能要回来呢?

  观点碰撞

  宽容VS纵容

  关键词:宽容

  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副院长游永恒:此事体现了“道德两难处境”。男青年不去要回这两元钱,这不符合人的本性。但是他采取强硬的态度和方式,未考虑到与老人争执过程中,会导致围观所带来不便和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等消极因素,从这个角度看,这也不符合道德。此事涉及利益过小,而且可能导致负面社会效益,男青年这样做显得过于偏执。

  受“尊老爱幼”和“男人是大度的”等传统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影响,围观者看到了争执对老年人身心健康带来的影响,遂劝服小伙子小事化了。公众的做法遵从了传统道德,体现了对弱者的关心,反映出对“小错”的宽容。这种宽容正是建立和谐社会所应提倡的一种美德。

  关键词:纵容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袁庭栋:男青年追回自己丢失的钱是正确的,这是维护正义的表现,但在方法上存在问题。而老者未遵循拾金不昧的传统道德,这是错误的。是与非的问题,不会因为量的问题所改变,这即说,不能因为钱金额少,而否定老者的错误行为。

  对于围观者而言,由于同情弱者再加之金额不多,大多数人会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理。但有句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大家纵容这种小恶,积少成多将演变成大恶。即使这名老人是生活有困难,围观者要表示同情和帮助,也不应该采取这样方式。帮助应建立在委婉引导老者将钱归还,并且避免对其生理和心理造成伤害性影响的前提下,再以个人资助现金等方式进行表达。

  调查问卷中虽然有66%的人选择“数额不大,当事人没必要太较真”,但多数人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这种态度会纵容这种不道德行为,不应予提倡。

  本报记者 蓝岚 实习生 李艳梅 刘琴 报道

  1 如果是你在市场里不小心丢失了两元钱,现场有人捡到了,你的第一感觉是:

  2 如果捡走你这两元钱不还的是弱势者(生活窘迫、老人等),你会怎么办:

  3 如果你是失主坚持要对方还钱,对方坚持不还时,你会怎么办:

  4 如果是你发现别人丢了两元钱,失主还在现场,你会怎么做:

  5 如果你是旁观者,见到有人在市场里捡走人家丢失的两元钱,你会怎么做:

  6 如果你是旁观者,你在劝说捡钱者还钱给失主,遭遇一些反对意见时,你会怎么做:

  7 如果丢失两元钱的当事人坚决要求捡到两元钱的另一方还钱,你如何看待此事:

  昨天,记者制作了21份问卷调查表,接受问卷调查者包括该菜市众多商家、市场管理人员等。

  调查结果显示:有80%的人认为捡钱应该归还;有62%的人称如果发现有人拾到别人的钱,会劝说捡钱者还钱。

  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这些接受调查的人,大多数在事发当天都选择了站在刘睿的“对面”。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面对一份白纸黑字的纸质问卷时,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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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商报编辑部:

  前两天我遇到一件关于两元钱的小事情,但是我确实有点郁闷和委屈。事情是这样的:

  3月2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我在犀浦菜市称好肉后,老板按我的要求为我把肉绞碎。当时,我拿出22元钱准备付肉钱,却发现手中只有20元了。我低头看是否掉在地上时,旁边一位太婆提醒称“前面那位老头捡走了”。于是,我立即骑自行车将他拦住,叫他把捡的钱还给我。他说是他的钱,捏在手中不还。这时,周围就围上来许多过路群众,晓得经过后,开始还有人劝老头“你捡了别人的钱就还给人家吧。”但老头坚称是自己的钱,不还。后来听到的都是:“小伙子,2元钱,你就当做善事给他了。”“年轻人,你才值两元钱嗦,又穷不到,又富不到。”“他是个老年人,你不小心弄伤他了,多的都去了哈。”

  我当时想的是要回他捡的钱,我又不能硬抢,又不能说打他一下,那就只好到派出所去说了。于是打了110,接警的女警官听不清我说的话,现场嘈杂声一片,有人说“2元钱,何必嘛,值得打110嗦。”我一想也是,有点浪费警力。于是挂断电话。

  我还是想要回钱,抓住老头的手,僵持起来。这时周围不知怎么的,对我全是指责声,说一个年轻人跟一个老头争2元钱,还有一位妇女拿出了2元钱,对老头说:“你给他嘛,我给你两元钱。”又对我说:“你松手嘛,我给你两元钱算了。”在这样情况下,我只好松手,又掏出两元钱,转去把肉钱付了,回家。

  回家冷静后,想想先前发生的事,如鲠在喉,有些话想说,不吐不快。

  我问自己:“刚才做错了吗?”没有错啊,在那样的情况下那样做是我的本能反应,也是我应该做出的选择啊!但为何我最终没能要回钱且还受了委屈?对,是老头做错了,但只能说明他是一个占小便宜的人,也不能就此说他是道德败坏,但为什么他能堂而皇之地带上捡的钱离开呢?

  后来,我终于想通,一群善良的围观者啊!在我与老年人之间,因为我是一个年轻人,是强者;对方是60多岁的老年人,是弱者。他们选择了帮助弱者和尊重老人,所以对他们来说(劝说我放弃这两元钱)就顺理成章了。但我有问题要问拿出钱来的那位大姐:“捡了别人的钱应该不还吗?”我想你看到有人掉了钱,依你一颗善良的心来说,正确的做法是应该提醒别人,而不是捡钱就走吧?是什么原因让你们的善心作出了错误的判断,以至于失去辨别是非的能力呢?今天他捡到的是两元钱,因为是老年人,可以不计较,也可以让你拿出两元钱帮助他。明天他捡的了十个两元钱呢?你还可以不在乎继续帮助他。百个两元钱呢?你可能会掂量掂量了吧?千个两元钱呢?万个两元钱呢?

  你们的这种善心用在了正确的地方了吗?让我们一起学会如何用我们善良的心做正确的事,可以吗?这就是我对这两元钱的事,想要说的话。

  编辑同志,希望我这封信能在贵报刊登,有更多的读者来思考、讨论这件事情。

  困惑的市民 刘睿

  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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