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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何中有 霍者/文图
今报焦作讯 沁阳市常平乡一村民昨天向今报反映:她家4代祖坟被挖,她4次向常平派出所报案,但至今都没有立案。记者采访时,派出所表示,此事属民事纠纷,应通过诉讼来解决。
董四心,今年52岁,沁阳市常平乡前和湾村村民。去年10月24日有人告诉她“你家的祖坟被挖了”。这个消息让她大吃一惊。
董家祖坟位于常平乡张老湾村南,离董四心家有几公里远。常平乡政府、张老湾村委会对此出具有证明。“祖坟埋有董家4代10名先人的遗骨,如今祖坟不但不见坟头,而且成了大坑。”董四心说,祖坟被挖在当地被视为奇耻大辱,他们全家都非常气愤。
去年,董四心先是口头向常平派出所报案,无果后,她又先后于去年12月19日和今年1月21日两次以书面形式报案,并向派出所提供了线索。2月18日,董四心再一次向常平派出所书面报案,但至今无果。
据当地村民反映,董家祖坟所在的位置矿产资源丰富,很可能是被采矿人挖掉的。
昨天,常平派出所郭所长称,据初步调查,董家祖坟可能是开矿时被埋在下面了,并不像董四心说的那样被挖掘抛尸,但要证明这些坟头被埋需要清理土石,而这需要费用,“派出所的意思是,这是民事纠纷,双方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对此事,河南剑源律师事务所姬智律师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此外,《刑法》有专门的侮辱尸体罪条款对死者遗体予以保护。”
姬智律师称,姑且不说祖坟年代已久,死人不会说话不知道死后受辱,单从现实角度讲,如果派出所不能对这起破坏他人祖坟的行为予以打击,那会不会有更多的祖坟被毁坏、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