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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偷40多件黄金首饰一审被判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7日02:3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魏柳菁 通讯员 清良 李平 景兰

  19岁时,他被判了刑。出狱才两年,现在又要面临被送进高墙的事实。这一回,刑期可能要14年。

  3月26日 德化县法院

  苏某是个惯偷。19岁那年,因犯盗窃罪,坐了3年半的牢。刑满释放第二年,他还是没正当工作,整天游手好闲,手又开始“痒”起来。2007年底的一天晚上,他伙同他人窜到德化县浔中镇一栋居民楼,用大铁钳剪开防盗网,入室盗走黄金首饰4件,价值7800元。销赃后,他将分得的钱款全部花光。

  之后,苏某随身携带大剪钳,屡屡剪破民房防盗网入室行窃。至2008年6月,已作案16次,赃物除现金、电脑、手机、电视机、集邮册外,还有价值21万元的金银首饰40余件,而这些赃物大部分被他与同伙卖掉挥霍。

  近日,26岁的德化男子苏某,被德化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14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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