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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实习生 赵振江 通讯员 穗法宣)女结算员4年间私自挪用公款670余万元,更多次远赴澳门豪赌,数百万挥霍一空无以归还……原广东物资集团汽车贸易公司资金部结算员、主任张某事后主动投案自首,更在审判中当庭痛哭“对不起单位”。近日,广州市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继续追缴其犯罪所得,发还赃款予被害单位。
据指控,2004年底至2008年8月,张某在担任广东物资集团汽车贸易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结算员和主任期间,在结算中心收款员收取卖车货款后,用私自开具的小额往来转账通知单换取原有的大额通知单,将其兑换成现金,再把差额据为己有;或是趁收款员不备拿走往来转账通知单,再兑现截取现金。为了掩盖罪行,张某每每都用后次挪用的公款补偿前次挪用造成的空洞,四年间不仅没有东窗事发,张某还从一名普通的结算员升职到结算中心主任。
法庭经审理认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大部分用于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且无法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张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