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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司机碾轧两名女大学生后逃逸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31日02:48  兰州晨报

  本报讯 (记者郭玉红 实习生陈国丽)酒后无照驾车肇事,因为瞬间的疯狂闪念演变为一起骇人听闻的故意杀人未遂案。2008年6月30日晚8时许,33岁的东乡籍男子闵阿麦奴驾车在西北师大知行学院门前,将路过此处的女大学生萧燕碰撞倒地,但他并未理会,反而加速行驶,将伸出双臂示意其停车的女大学生袁喆撞倒,并从其身上碾过拖行数十米,而后驾车逃逸。此案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案发后两个月,闵阿麦奴在临夏市落入法网。3月30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公诉机关指控闵阿麦奴犯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向受害人袁喆赔偿13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今年2月25日,闵阿麦奴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押上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接受审判。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闵阿麦奴主观上明知其驾车撞人足以致人死亡,客观上仍不计后果积极实施这一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非交通肇事或者故意伤害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属未遂应减轻处罚,但闵阿麦奴还曾因盗窃罪被判刑8年,系累犯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综合评议认定后作出如上判决。

  ■ 案件回放

  事发: 轿车连撞两名女大学生

  2008年6月30日晚8时许,刚领取毕业证的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学生袁喆和萧燕两人,在复印求职资料后返校途中行至校门口丁字路口时,萧燕被一辆急速倒车的黑色轿车撞倒在地,就在黑色轿车再次冲向已经倒地的萧燕时,袁喆伸出双臂挡在了轿车前,但黑色轿车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行驶,将袁喆撞倒后左侧前轮从其身上碾轧而过,底盘拖着袁喆继续行驶数十米后,该车疯狂逃逸。案发后,本报记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访,不少目睹事发经过的市民记下了轿车车牌号“甘N·29655”,同时,人们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事故报警电话。袁喆因胸部9根肋骨骨折,被送往重症监护室。

  搜索: 网友自发启动人肉搜索

  “抓住肇事者!”成为当时所有人共同的心声。“除了责任,更多的是对受害者的同情。” 在本报的高度关注下,网友们自发在网络发起人肉搜索,试图找到凶手或者提供一切有价值的线索。一位目击者看到“该车前排为两名中年男子,大概30-40岁;在撞人之前曾将两名该校女生送回学校,属酒后驾车”。另有目击者回忆:“拉载的一名女子系在安宁区某幼儿园任职的女教师。”最终,安宁交警大队通过街头监控录像及目击者提供的线索,锁定凶手是33岁的东乡籍农民闵阿麦奴。

  追捕: 肇事者躲进深山两个月

  案件侦破期间,民警三赴临夏,获悉闵阿麦奴正在四处兜售那辆车牌号为甘N·29655的桑塔纳轿车。经过几天的蹲守,民警很快在车管所堵住代替闵阿麦奴前来办理车辆手续的闵的朋友。8月29日,就在躲进深山2个月,自以为已经安全的闵阿麦奴在前往临夏市车管所欲办理过户手续时,被早已布控在此的民警抓获。审讯中闵阿麦奴交代,当撞倒第一个女生的时候,他也想停车查看,但想到自己不但是酒后驾车,而且还没有驾照,便加速逃离现场,谁知又撞上了第二个女生。

  庭审: 控辩双方为罪名相争

  今年2月25日,当闵阿麦奴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在兰州中院受审时,他的语气很平静。闵阿麦奴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与她(袁喆)无冤无仇,说我犯了故意杀人罪,我想不通。”而法庭为闵阿麦奴指定的辩护律师则与公诉人针对“究竟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定性展开激辩。袁喆在几名同学的搀扶下参加庭审,并提出包括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在内的60余万元民事赔偿请求。因肺部受伤,袁喆讲述几句便稍作停顿调整呼吸。当她介绍自己因为骨盆遭受粉碎性骨折将致终身残疾,并致生育功能障碍时,几近哽咽的声音令旁听人员无不动容。 本报记者 郭玉红

  链接:

  有多少人 松开了道德的“刹车片”?

  庭审结束后,本报记者走访了相关办案人员,还赶赴闵阿麦奴的家乡进行走访,再次探望了正在积极恢复锻炼的袁喆,并采写了深度报道《醉驾撞人,惨剧之后的冷思考》。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马玉祥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忧虑地说:随着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逐渐演化成刑事案件的案例越来越多。我们在呼吁司机及时踩住道德的“刹车片”的同时,从国家立法上,对于街头越来越多酒后、无照驾驶的人,应该加强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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