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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被指收见义勇为者部分奖金用于吃喝(图)

村委会被指收见义勇为者部分奖金用于吃喝(图)
三人落水的小桥

  本报首席记者钟楠 见习记者王进良 特约记者良肖

  事件回顾

  激流卷走三人数十村民接力大营救

  “当时,河水比汽车跑得还要快!”

  至今,忆起2年前发生在随州市曾都区安居镇陈家湾桥下游、涢水河河面上那惊心动魄的一幕,陈家湾村的村民们仍心有余悸。

  陈家湾村地处涢水河边,三面环水,一面环山,一座百余米长的小桥是村民进出的主要通道。

  2007年7月5日,由于随州市曾都南部持续多日的强降雨,加上上游水库泄洪,陈家湾桥桥面被洪水淹没,水位高出桥面60厘米,水流湍急。

  7月5日上午8时20分左右,家住南郊擂鼓墩小区的潜世旺与妻子陈凤莲、及亲戚熊自龙在外出途中,路过陈家湾桥。见桥面被水淹没,冒险淌水过河。当他们走到桥中心时不慎被波浪击中,三人一起跌入湍急的河中。

  听到落水者的呼救后,数十村民自发赶往河边展开救援。

  在距离桥下游300米处,村民们发现了落水的潜世旺,有村民跳入河中救起了潜世旺。

  岸上有多名村民沿河岸向下游寻找落水者的踪迹,并找来绳索、车轮胎等工具,不久,他们在下游800米处又发现了落水的熊自龙。此时,熊自龙被困在距河岸40余米的浅滩处,多名村民下水进入激流,借助绳索等工具,将熊自龙救出险境。

  为了寻找落水失踪的陈凤莲,村民们继续向下游搜寻。数十分钟后,有村民接到电话称,陈凤莲被冲到距桥约2000米的沙滩岸边,被一个摘丝瓜的妇女发现,后被附近村民抬上河岸,背到300米开外的卫生室救治。陈凤莲情况稳定后,被村民用三轮车运到其母亲家中。随后,陈凤莲被接警后赶到的武警官兵送到安居卫生院医治。

  至此,这场历时一个多小时的生死大救援告一段落。

  4人当选风光无限落选者难以平衡

  一场自发的集体救人义举,却在两年后突起波澜。

  今年2月,当时参与了救人的村民陈新明、陈克会、陈良万获悉了一个消息:村民陈良品、陈安新、王德付、李天楚4人因为参加2007年7月5日的救人,在2008年1月被曾都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同年5月,又被随州市综治委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

  2008年12月,陈良品等四人还被省综治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等部门评为“7·5”见义勇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各获奖金5000元。今年初,四人还作为随州代表参加了省里的表彰大会。如此算来,这4人每人各获得奖金9000元。

  同样参与了救人,但面对荣誉和奖金,巨大的反差使得陈新明、陈克会、陈良万感到难以理解,不少村民对此也颇多议论。

  陈新明、陈克会、陈良万向记者表示:“四人获奖的消息传开后,一些风言风语让我们心里难以平衡,同样参与了救人,为什么差别就这么大呢?”

  三人表示:他们救人的时候本不为奖励,是一念之间的事情,但这个奖励名单不公平,让他们遭受了非议,心里不舒服,想要讨个说法。

  村支书称:根据村委会成员印象上报的名单

  对于自己在这次救人里发挥的作用,陈新明、陈克会、陈良万各有自己的说法——

  陈新明称,当时他尽管患胃出血未愈,但他跳入水中,和当选者陈良品一起救起了落水的潜世旺;随后,他还继续下水参与了营救熊自龙。

  陈克会称,他跳入水中,参与了对熊自龙的救援。

  陈良万称,他在向下游搜寻陈凤莲的过程中,曾冒险入水搜寻20分钟,他上岸得知陈凤莲获救后,又回家开来家中的三轮车,将陈凤莲运回她母亲的家中,并谢绝了她家的20元酬金。

  三人表示,四名当选者中,除陈良品下水救人外,其余三人没有下水,而是在岸上搜寻和协助背抬了生还者陈凤莲,与他们相比,危险程度相对要小。

  对于陈新明、陈克会、陈良万三人的质疑,陈家湾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祖洪解释:事发时,他正好路过桥上,也组织村民进行救援,但因为自己膝盖动过手术,不便下水救人,加上获救者离桥较远,因此没有看清救人时的具体情况。

  张祖洪称,向上级申报见义勇为者时,他考虑到很多村民们都参与了救援,救援线拉得很长,因此名单不能太多,于是他召集村委会另外三名成员,一起开会,向上申报了这几个人的名单。当时,没有具体走访,也没有召集群众议定,而是根据村委会成员的印象,选取重点拟定的。

  陈新明、陈克会、陈良万还了解到:陈良品等四人在2008年1月被曾都区综治委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后,每人获得了奖金2000元,村委会收取了每人500元的费用,共计2000元用于吃喝。

  对此,张祖洪在接受采访时称,村委会确实收了每人500元,但这是四人自愿交纳的,为了办四人报奖的事情,村干部包车到镇上和区里,住宿和吃饭花了不少钱,这些钱是用于贴补村里开支,已经花完。

  事隔两年——获救者不愿重提旧事

  在众人帮助下,潜世旺、陈凤莲夫妇和熊自龙老人死里逃生,从洪水中捡回一条命。时隔21个月后,三人还记得当时的一幕吗?然而,对于那件事以及由此引起的议论,三人均称不想再回忆和谈起了。

  前晚9时,记者联系到潜世旺时,他在外做工还没回家。潜世旺在电话中说,无论如何,当初别人冒险下水救他们一命,永远都该感谢人家。现在或许是为了利益才又旧事重提。这件事有人确实是出了力,也可能有人是钻了空子,但获救者不能偏向谁,只能表示感激。但至于怎么评,哪个人该当选“见义勇为”,还是由村里决定。

  上级部门高度重视 专班两度进村调查

  获评“见义勇为”称号的陈良品称,自己很珍惜这个荣誉,但至于名单当初是怎么确定下来的,那都是村里的事情,自己并不清楚。另一获奖者陈安新的母亲朱洪芳称,她儿子当选当之无愧,事发时儿子一直沿着河岸寻找陈凤莲,双腿被树枝和石块划破受伤,但儿子看到陈凤莲被转到岸上时,一口气将她背到二百多米外的卫生室救治。

  荣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四人,是否就是在营救中表现最突出的?在申报见义勇为时有无名额限制?在评选过程中有关部门究竟有没有仔细调查核实过呢?

  昨日上午,随州市曾都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河意告诉记者,他们3月24日接到群众的反映材料后,非常重视,25日即成立了由区综治办、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到村内和现场走访调查了15名群众。经过调查初步核实,已获评“见义勇为”称号的四人都有救人情节是毫无疑问的。昨日上午,调查组的第二次进村调查走访又已展开。

  杨河意称,申报见义勇为是以事实为依据,没有名额限制的。以往在审批时,都是防止多报、虚报,不料这次居然出现了少报、漏报而引发了矛盾,这在该区还是第一次出现。对于在这起救人事迹中,是否有符合选评条件的人漏报,目前还在核实中。如果确有符合“见义勇为”标准的,该区会补办证书补发奖金;并建议市综治委也给予“见义勇为”的荣誉和待遇。

  对于村支书张祖洪向四人收取500元奖金一事,杨河意表示,村民为了救人生死都置之度外,村里出资、出力申报见义勇为事迹,是分内之事,他一定会责令村委会退还。

  随州市政法委副书记朱开军称,近几年该市对“见义勇为”的宣传和表彰力度逐年加大,每年在全省获评“见义勇为”的人数排在各市州前列,见义勇为在随州蔚然成风。市区两级政府获悉此事后都很重视,肯定会查个水落石出。如果确有其他符合见义勇为申报条件而漏报的,将承认失误,积极补救,有多少报多少表彰多少。如果和群众反映有出入的,将会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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