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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里的事故认定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2日18:47   公安部宣传局
乡村里的事故认定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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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里的事故认定听证会

  福建省尤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紧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积极创新落实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大队交管股为方便偏远农村群众,同时通过现场以案说法,教育更多的群众,扩大交通事故社会警示教育成效,把事故认定听证会深入到乡镇,办到群众家门口。1月13日,大队梁瑞城副大队长带领民警深入尤溪县中仙乡善邻村,在村老年活动中心召开现场事故认定听证会,同时邀请乡村干部、学校师生及当地群众参加。通过大队民警的调解和相关法规宣传工作,事故双方化解矛盾纠纷,达成赔偿协议,握手和解。交警开展利民便民大走访现场办公和交通法规宣传活动,受到了在场师生和干部群众的好评,也促进群众对交警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个月前,尤溪县中仙乡发生了一起行人被撞,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事故处理民警了解,原来12岁的肇事者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学生苏某,08年12月12日苏某父亲驾驶摩托车到同村一户人家做木工,傍晚5时30分许,看到苏某放学回家,就把摩托车交给孩子骑,不料苏某驾驶摩托车后载着同伴行驶不到200米,就撞上路边同向行走的63岁的妇女王某,王某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苏某父亲后悔不已,也为要承当巨额赔偿而发愁。

  苏某所在的中仙善邻村是一个偏僻的小村庄,自古交通不便,近年随着村民经济收入提高,各家各户陆续购买了摩托车,成年人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子女驾驶的现象在村民中时有发生,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曾数次组织人员深入该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活动,提高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村民对此不以为然,把安全当作耳边风,怂恿在校孩子骑车,会骑车带人,甚至为自己孩子小小年纪"学会了骑车能帮忙做事"沾沾自喜,引以为荣,到处炫耀。直至此次出了人命,捅出天大篓子。调查了解整个事件缘由之后,尤溪公安交警部门将发生在该村民身边案子作为一个典型案例,迅速对村民进行现场说法宣传教育。

  由于肇事者是一名在校的未成年人,且案发地地处偏远山村,群众交通不便,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等特殊因素的考虑,交警大队选择在学校期末考试结束后的时间,把该起事故认定听证会送进村,办到群众家门口,开展现场说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办公,方便当事群众,减少对当事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利影响因素,同时,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增进群众对交警部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又使群众在旁听的过程中进一步受到交通法规教育,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肖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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