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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被跳楼藏獒砸残续:申请拍卖狗主人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3日04:11  华龙网-重庆晨报

  藏獒跳楼砸瘫老师 后续

  本报讯 (记者 李澜)被跳楼藏獒砸瘫的我市某重点中学张老师,终审获赔96万多元(本报曾在3月19日报道)。由于受害人张老师不服判决,加上判决生效期到后,被告方未付清赔偿费用。昨日她委托律师,向九龙坡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同时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改判。

  申请拍卖被告房屋

  昨日上午10点20分,张老师的代理人杨波律师来到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对被告位于杨家坪直港大道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杨波称,今年3月18日市五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晏先生夫妇将向张老师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加上诉讼费、保全费,共计89万余元(判决前已支付10万元)。

  杨波说,现在终审判决已到生效期,但被告方迟迟未履行判决书上的义务,付清赔偿费用。经过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审查,该案符合受案范围,当场出具了申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申诉要求多赔57万元

  虽然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但张老师对终审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同时她委托杨律师昨日向市高院提起申诉,要求改判赔偿护理费739200元(终审判赔376766元)和精神损害赔偿30万元(终审判赔10万元),要求总计赔偿153万余元,比终审判决多出57万余元。记者发现,这份请求内容,一直与张老师向法院主张的请求赔偿款项一致。

  “护理人员也是劳动者,不可能一天24小时都处于护理状态。”杨波称,张老师是一级伤残,护理人员护理时间一般为8小时,最长也就是12小时,24小时护理必须两个人轮流护理。而终审判决是按照2007年本地劳动力市场护理人员工资标准,上限每月1500元主张的1人护理费用。

  被告方称“原告过分”

  “原告做法有些过分了。”被告方代理律师夏华平在得知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和向高院申诉后称。他告诉记者称,被告方并非富人,而且事发后,也积极与原告沟通并进行赔偿,但是原告却不体会被告的心情。

  夏律师,曾向原告方提出延长还款时间,分期赔偿损失的办法,没有得到原告认可。“既然如此,那我们愿意奉陪到底。”夏律师表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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