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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赤脚医生状告卫生局索养老金 诉状被退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5日11:07   昆明信息港

  佝偻着背,身上背着一个挎包,里面装满了日用药品和注射器,在田间地头,村寨山乡,他们的身影,村民们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这就是乡村医生,更直白地说,这就是云游村寨的赤脚医生。

  4月1日, 很多人和73岁的邓学义老人一样,都希望这只是一个玩笑。然而,他们的诉状被退回来了。想告,没门。

  近日,罗平县100余名赤脚医生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状告当地卫生局,索要养老钱。他们的诉求是不低于社会最低保障。然而,在没有书面告知的情况下,他们的诉状被退回。

  邓学义等100余名赤脚医生表示,他们将在近期内再次提起诉讼。

  赤脚医生 告卫生局索养老钱

  邓学义老人是罗平县的一名乡村医生,从医37年。他说,最早自己是一个农民,参加了培训班,认字的他通过自学,当了一名乡村医生。

  “麻疹、水痘、百日咳、胃痛,这些小毛病很好医,很快就能搞掂,遇到大的毛病,我们就建议村民去大医院看。”邓学义回忆起以前行医的点点滴滴。

  在走村串乡30余年后,2003年,邓学义在罗平县长地镇开了一家邓氏诊所。2004年办理了相关的许可证。2006年后被查处,诊所关门了。

  和邓学义一样,游走在罗平县各乡镇的赤脚医生共计170余名,他们中,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50余岁。“年纪大了,有时村民打电话来让我们去看病,路近的我们就步行,远的有时候有人来接,有时找车送过去。现在人老了,自己也有一身的病,越来越感觉到吃力。” 邓学义称。

  为让自己能或多或少领到养老钱,近日,罗平县全体乡村医生委托云南卓承律师事务所沙艳华律师提起诉讼。

  诉状被退 欲再起诉

  在诉状中,乡村医生写道:乡村医生弥补了当年农村缺医少药、无医无药的空白。上世纪60年代,在农村卫生环境极其恶劣的状态下,通过卫生部门培训担任赤脚医生,种采中草药、办合作医疗、身背保健箱走村串户、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和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儿童建卡造册、预防接种、实行计划免疫、保护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有利于计划生育在农村的顺利进行;上世纪70年代的丝虫病、疟疾等就是依靠乡村医生共同配合一起消灭和控制的。“我们乡村医生在国家经济日益增长的今天,我们仍然赤着脚。”

  乡村医生认为,罗平县大多数的乡村医生都年过花甲,垂垂老矣,想到其老无所养,难免感觉到凄凉,为晚年生活没有着落而忧心忡忡。

  他们在诉状中把罗平县卫生局告上法庭,提出3项诉讼请求:由卫生局对到龄离岗的乡村医生男超过60岁、女超过55岁,按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对已不能执业的原告出台相配套的政策,根据其从医年限,10年以上的,按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后,给予办理按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养老金的待遇一般每月不低于曲靖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卫生局支付原告从工作到现在每月150元的生活补助;承担本案的受理费。

  据悉,几经辗转,罗平县法院于3月底接收了乡村医生的诉状。经过审核,4月1日,法院把诉状退回到乡村医生的手里。由于没有书面不予受理的裁定,乡村医生无法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邓学义老人表示,他们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请法律来定夺。为讨一个说法,他们将重新对相关部门提起诉讼。

  律师点评 赤脚医生问题期待新规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应无理由拒绝与行政相对人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沙艳华律师认为:“目前,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但我们已有相关的案例,江苏东海县日前为1500余名乡村医生办理农村社会保险,让他们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也可以领到含有政府补贴的退休养老金。”(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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